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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22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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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 司改會:對結果感到遺憾
憲法法庭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 司改會:對結果感到遺憾
2024-09-20 18:03 聯合報/ 記者 林孟潔 /台北即時報導 憲法法庭宣告刑法死刑規定合憲,但設下八道嚴格關卡。記者潘俊宏/攝影 憲法法庭宣告刑法死刑規定合憲,但設下八道嚴格關卡。記者潘俊宏/攝影 憲法法庭今針對刑法死刑規定作出「合憲性限縮解釋」,並設下犯罪情節最嚴重、偵查及調查強制辯護、第三審強制辯護、合議庭法官一致決等8道嚴格關卡。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發聲明指出,對於判決結果表示遺憾,盼政府探討重大犯罪成因,強化建構社會安全網。 司改會指出,憲法法庭就死刑釋憲案,認為基於達成刑法嚇阻功能、公正應報的理由,宣告死刑合憲,但針對第三審未有辯護人、偵查中無強制辯護、法院未為一致決、被告為精神障礙者的情形,諭知應有更完善的程序保障。 司改會表示,對憲法法庭判決結果表達遺憾,憲法法庭的判決是因為在犯罪行為未達到最嚴重的程度時,基於國際公約的要求,應節制國家刑罰權,因此再次宣示限縮死刑僅能適用在「最嚴重犯罪」的情況下,才能作為刑事制裁的手段。另對於在審判程序上,死刑作為最嚴厲的刑事制裁手段,應該要以最嚴謹的程序,確認其犯罪事實、正當法律程序皆無任何疑義。 聲明指出,37位死刑犯中,王信福、邱和順兩位本來即是在有疑義的法律程序下,包括被告或證人遭刑求、凶槍上無被告指紋、證詞錄音帶消失等所生的冤案,憲法法庭未能於本次判決注意到此一問題,深感遺憾。 司改會指出,死刑存廢的相關討論,並不會在此次判決後消失,相反地,國家機關應該不再藉由槍決人犯,來緩解社會大眾對嚴重刑事犯罪的焦慮,而必須直接面對問題所在。 司改會表示,政府應更全面探討重大犯罪成因,強化社會安全網的建構,真正的開始理解一個活生生的人,在經歷了什麼之後,成為了社會眼中的怪物,並且真實的面對、探討如何避免這些悲劇的一再發生。 聲明表示,法務部作為我國法務行政、刑事政策的主管機關,每年就我國治安及重大犯罪防治的近況,應向國民進行詳細報告,例如建置重大刑案資料庫,對重刑案發生統計及原因分析、彙整審理中案件的進度及結果、簡述執行中案件的情形。 司改會說,除了重申對於嚴重罪行的譴責及零容忍之外,更積極地來說,也應研究相關的風險因子,並透過政策降低出現加害人的系統性因素,或對於潛在被害人提出注意風險的呼籲,希望政府對於重大刑案的成因分析、個案追蹤、犯罪預防、被害人家屬的補償及關懷上,都可以有更負責任、系統性的積極作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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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06:12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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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21
文章: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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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有死刑啦!
以後有一天那些敢打過來的共匪活捉之後可以不死刑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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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06:39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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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7 您的住址: 內心深處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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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沒廢 但也無法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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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的真相"不重要 "想要的真相"才重要 有些人討厭對方 但思想跟行為卻一樣 道理聽了當時明白 但過兩天就忘了...... 此文章於 2024-09-20 08:19 PM 被 creep8276 編輯. |
2024-09-20, 08:15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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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淡水跟北投之間
文章: 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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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然是要吊路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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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封鎖名單: ankk chumowu cp03 jeffk LDSKING LDSKING II leeking leeko MyChris River Spinach smoguli Whole Truth wpc0406 YorkHapy 冬之炎陽 冰的啦魔王大人 沒問題 爆走企鵝 tvt hill45678 rcack 卜派 polor 感謝網友提供的篡改猴script, 清净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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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09:05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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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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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大法官 讚嘆大法官
以後判死的門檻高到等同廢死 還好,大法官沒有說"可教化"也不能判死 |
2024-09-20, 09:25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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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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瀆職罪圖利嫌犯要有人權,死刑犯也要有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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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10:51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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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7 您的住址: 內心深處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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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我最有人權 四處走跳 同時擁有 嫌犯和罪犯 兩種身份不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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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的真相"不重要 "想要的真相"才重要 有些人討厭對方 但思想跟行為卻一樣 道理聽了當時明白 但過兩天就忘了...... 此文章於 2024-09-20 11:11 PM 被 creep8276 編輯. |
2024-09-20, 11:02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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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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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都太弱了…
『說到廢死,這樣吧,咱們去殺這幾位大法官,反正不會死刑啊…搞不好還會得到公投或是人民的支持而獲得特赦。』 以上,網路看到的… |
2024-09-20, 11:30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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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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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想到的,法官也都想到了。 所以… 「憲法法庭今針對刑法死刑規定作出「合憲性限縮解釋」,並設下犯罪情節最嚴重、偵查及調查強制辯護、第三審強制辯護、合議庭法官一致決等8道嚴格關卡。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發聲明指出,對於判決結果表示遺憾,盼政府探討重大犯罪成因,強化建構社會安全網。」 你說的犯行一定符合憲法法庭所言「犯罪情節最嚴重」,法官為了保護自己,合議庭法官一致決也一定會通過,如果你屬貓有九條命,就去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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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 12:23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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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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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跟你講『有精神疾病者不能判死刑』,我告訴你我相信版上其實是有人可以的。 另外,我一直在提,我們的司法院缺少了上位機關『考試院』,這種玩文字遊戲的大法官,早就應該被拔除解聘。而且,如果台灣真的進步到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人認為死刑可以廢除或是可以接受沒有死刑懲罰,那個時候只要公投就可以決定,也不必要大法官代替立法院決定『死刑部份合憲』。 最近,英國的上議院終身世襲貴族議員終於要全面退位,這意思就是,人家再怎麼樣都沒有廢除上議院的想法。 而且『英國的上議院原本就負有《王座法院》的功能』,雖然在加入歐盟之後,將其權利及權力移交新成立的『最高法院』,我要表達的意思是說,面對這種完全失能、完全無能、政治任命的大法官,英國採取的方式就是採用上議院兼準司法職權行使機關的方式來保障英國法律的詮釋跟施行。即便後來加入歐盟後,才獨立出來,但是原始得民主就是這樣建設制度並運行制度的,那來現在這種莫名的釋憲?真正的重點是,終身世襲貴族議員一般為了自已的社會地位跟統治穩定,一般都會採取保守的法律詮釋,跟本不可能讓這種莫名奇妙的釋憲結果成真! 此文章於 2024-09-21 01:19 AM 被 沒問題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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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 01:14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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