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2 【專家之眼】1984:數位部狠擊文官士氣與新東廠誕生
先說數位部的取才問題。
第一,數位部是政府部門,不是民間企業,其用人當然受憲法拘束。
憲法第18條規定,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的權利。
第二,唐鳳特別強調,半數約聘這樣的做法是「創舉,只要有好的經歷,沒有學歷,
甚至國中畢業以上,只要面試官認可,即可視同完成碩士或博士學位。」
憲法第85條規定:「公務人員之選拔,應實行公開競爭之考試制度。…非經考試及格者,不得任用。」
第三,唐鳳解釋數位部要有半數約聘的理由。
為什麼蔡政府要用半數的約聘人員,而且用在數位部而非其他部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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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用公務員但違憲的部分有提出修憲解套嗎!?
不知執政當局是如何解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