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3 我們需要什麼樣的高級文官制度?
最近行政院通過把我國
三級機關行政首長的任命改成政治任命,這對文官制度是相當大的改變,引發很多爭論。
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說明,
擴大政治任命的其中一個理由,就是認為可以引進更多的專業人才。
難道說我們現行制度就無法提拔專業人才嗎?
二級部會的首長負責政策的決策,但真正落實政策的是在三級機關。
三級機關除了推動政策外,還需要跨部(會)、跨中央與地方的協調能力。
像是垃圾焚化的問題,除了環保署內部的工作外,也會與其他平行的部會、地方政府
進行大量的溝通、協調、合作。
所以三級機關首長必須是專業人才,但也必須是有寬廣視野的通才。
我們現在所熟悉的文官體系,叫做功績制(merit system),
功績制的好處是有恆常性,
讓公務員不會因為政治變動或政黨輪替,使得例行工作中斷,讓國家的政務可以持續的推動。
現在各國有不同的政治任命範圍,以法國來講,司、處長屬於政治任命,司、處長以下才是常任文官;
我國的制度和英國、日本比較接近,採用最少量的政治任命人數。
1978年美國「文官改革法」通過後,建立「高級主管制」(senior executive service, SES),
之後許多國家也跟進建立類似制度。這個制度是源自於,當時部會首長上任後,
只能動用一個政務次長和幾位機要秘書,首長未必能覓得他喜歡或適合的團隊。
高級文官的建置和普通的公務人員管理是切割的。
SES徵才的流程是這樣的,
當一個職缺只要確認,就作職缺通告,要讓各部會有興趣的人都知道有出缺。
第二步,由資格審查委員會(Qualification Review Board, QRB)來徵集候選人資料然後審查。
QRB會進行面試,再把名單提報總統,確定最後的人選。
美國的SES有幾個設計重點。
第一,SES的職缺,統一由一個單位管制。這表示SES是可以跨部會之間流通的人才。
第二,這些高級文官的任命都是任務導向,所以要提出明確的績效目標:打算達成哪些成果?需要多少時間?
這部分的要求和一般公務員不同,所以SES的績效獎金、俸給也必須和一般公務員不同。
然而,三級機關的重要性在於政策執行,面對快速變化的環境、複雜的民眾需求,
三級機關的高級文官就需要高度的協調能力,包括跨部會之間、中央與地方、地方跟地方間的協調。
這也是為什麼三級機關的高級文官需要有通才的視野。
從這個角度來看這次三級機關首長任命雙軌制的議題,如果我們能適度引進外部人才,
提高外補的名額,對於機關的活化應該有所幫助。
但是,為了排除政治分贓的可能,有幾點應該考慮:
第一, 限制政治任命的比例。
第二, 建立遴選制度。
第三, 設置單獨的人才管理制度,促成高級文官的流動。
第四, 訂定績效管理制度。
三級機關首長任命議題,反映了台灣高級文官人才競爭力的問題。
必須建立高級文官制度,才能為國家引進比較多的人才,也並且避免大家擔憂的政治分贓。
1984-08-01 結合人才與新政 — 文官制度急需改革
文官制度好比一個國家的心臟,它運作的好壞,關係著國家體質的強弱。
但是,在我國急需邁向現代的時刻,我們的文官制度即顯得牽制重重,舉步維艱。
公務人員老化、薪水與人才市場脫節、考試及任用制度僵硬、法令跟不上時代……,
都是拖慢行政效率、延緩國家進步的癥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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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前討論整體文官制度的僵化,5年前實行卻以原文官考績制的政治任命;
個人只認為是讓文官體制進一步的崩解,使基層公僕多獨善其身,更加深民眾對於政府的不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