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社會時事發言區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polor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83
霸凌如何定義呢!?

WIKI - 霸凌
霸凌的霸凌者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群體,透過對受害人身心的壓迫,
造成受害人感到憤怒、痛苦、羞恥、尷尬、恐懼、以及憂鬱。

而以場所劃分,霸凌常見的形式有職場霸凌、校園霸凌、網路霸凌等,但不論場所、形式、
針對的對象或目的等,霸凌都是一種反社會行為。

2022-09-07 挺楊丞琳?政委張景森兩度逆風發文:網路盲流把霸凌當有趣 讓我不寒而慄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昨、今天兩度逆風發文指出,有一大堆網路盲流跟風,
「把霸凌當有趣,這讓我不寒而慄。」台灣的網路不應該染上這種小粉紅的文革風,
否則真的有點可怕。
     
      
舊 2022-09-07, 04:56 PM #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olor現在在線上  
polor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83
 
舊 2022-09-07, 07:14 PM #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olor現在在線上  
銀★(砍掉續練)
Advance Member
 
銀★(砍掉續練)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421
不實指控,不管他嗎?推給"霸凌"就行了嗎?
__________________

[YOUTUBE]ZDwIi-HofHY[/YOUTUBE]
舊 2022-09-07, 07:48 P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銀★(砍掉續練)離線中  
polor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83
2022-09-05 遭罵「匪台」中天不忍了提告求償5億 曹興誠高喊被霸凌:中天若敗訴 要求償50億加強國防
中天電視董事長廖麗生將於今(5)日下午,偕採訪曹興誠記者會的記者林宸佑前往台北地檢署提告。
對此,曹興誠回應說,媒體告個人,荒唐至極。
他痛批媒體濫用司法資源,意圖限制個人發言自由,這是霸凌,也是媒體之恥。

對此,曹興誠隨即發表聲明回應,他說,媒體告個人,荒唐至極!媒體覺得什麼人發言不當,你在媒體上澄清或反駁即可。
「自上周四以來,旺中集團攻擊我的新聞影片,超過兩百則以上,現在卻要告我誹謗;
如此濫用司法資源意圖限制個人發言自由,這是霸凌,也是媒體之恥」。
外界普遍認為,司法單位應該拒絕受理這種藉司法來擾民的惡劣行為。
中天此舉,顯屬誣告,待其敗訴後,我會反告,要求中天賠償50億元,並捐出用以加強國防。
舊 2022-09-07, 07:53 PM #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olor現在在線上  
老老濕
Senior Member
 
老老濕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446
可以用全民公投來決定
中天是否為曹董口中的匪(台)媒

這樣會不會比較公平一點

舊 2022-09-07, 08:29 PM #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老老濕離線中  
銀★(砍掉續練)
Advance Member
 
銀★(砍掉續練)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421
引用:
作者polor
2022-09-05 遭罵「匪台」中天不忍了提告求償5億 曹興誠高喊被霸凌:中天若敗訴 要求償50億加強國防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2-09-05/812241)
中天電視董事長廖麗生將於今(5)日下午,偕採訪曹興誠記者會的記者林宸佑前往台北地檢署提告。
對此,曹興誠回應說,媒體告個人,荒唐至極。
他痛批媒體濫用司法資源,意圖限制個人發言自由,這是霸凌,也是媒體之恥。

對此,曹興誠隨即發表聲明回應,他說,媒體告個人,荒唐至極!媒體覺得什麼人發言不當,你在媒體上澄清或反駁即可。
「自上周四以來,旺中集團攻擊我的新聞影片,超過兩百則以上,現在卻要告我誹謗;
如此濫用司法資源意圖限制個人發言自由,這是霸凌,也是媒體之恥」。
外界普遍認為,司法單位應該拒絕受理這種藉司法來擾民的惡劣行為。
中天此舉,顯屬誣告,待其敗訴後,我會反告,要求中天賠償50億元,並捐出用以加強國防...


每次都在講台灣不能只有一種聲音...

第二種聲音講匪台,又不高興!
__________________

[YOUTUBE]ZDwIi-HofHY[/YOUTUBE]
舊 2022-09-07, 08:32 PM #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銀★(砍掉續練)離線中  
polor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83
引用:
作者老老濕
可以用全民公投來決定
中天是否為曹董口中的匪(台)媒

這樣會不會比較公平一點




2018-11-21 觀點投書:公投背後的霸凌,人民應用選票來終結
中選會違法事件還包括之前「以核養綠」公投案,第一次送件31.4萬份連署書中,
中選會說符合規定27.9萬、不合格3.5萬件,造成未達連署門檻將遭駁回命運,
提案人黃士修於是「保險補件」,再送新募的連署書至中選會,卻遭拒絕,
造成黃士修等人禁食抗議,經媒體批露,有人直指中選會用技術性阻擋該提案,
根本就是東廠作為。

執行公投法的人,若不能秉持主權在民的理念,協助人民推動維護自身生存權、財產權、
遷徙自由權等憲法賦予的人性尊嚴公投案順利完成,卻反其道而行,
用各種小動作把真正關乎全民福祉的公投案暗中做掉,人民就應該以國家主人之姿,
只論是非對錯、不論政黨,勇敢用選票革命,終結政府霸凌!

此文章於 2022-09-07 08:49 PM 被 polor 編輯.
舊 2022-09-07, 08:43 PM #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olor現在在線上  
polor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83
引用:
作者銀★(砍掉續練)
每次都在講台灣不能只有一種聲音...

第二種聲音講匪台,又不高興!


2019-05-21 罵學員「共匪」 舞蹈老師GG了
法官認為,陳婦以「共匪」等語辱罵江姓學員,顯然是與強盜賊寇之匪類相比,
依一般社會觀念衡量,確有粗鄙、輕蔑、攻擊人格意涵,
足以貶損被害人之人格價值及尊嚴評價。

法官審酌,陳婦不思以理性方式溝通、解決糾紛,率為辱罵言詞、指摘傳述不實內容,
濫用言論自由,欠缺尊重他人名譽,法治觀念顯有不足,犯後又推諉卸責,難認有悔意,
且又未和告訴人達成和解,因此依公然侮辱判她拘役40日,2個誹謗罪各判拘役50日,
應執行拘役10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舊 2022-09-07, 08:46 PM #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olor現在在線上  
polor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83
2022-09-07 內政部刪文了!被指霸凌楊丞琳「笑死」 小編首度回應
對此內政部稍早刪除第7個「笑死」,小編也親上火線回應「各位朋友好,關於這兩天大家的關心與指教,
內政部小編虛心接受,原文第七點引用時下網路討論度高的句子,並無揶揄任何人之意。
貼文刊登後,引起各界關注,對於各方詮釋及衍生留言,並非發想本意,
為避免議題失焦,小編將圖卡第7點移除。」
舊 2022-09-07, 10:25 PM #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olor現在在線上  
polor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83
2022-09-07 酸民辱「只會露胸的破X」 熊熊不忍了提告:你也有女兒
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2月份,當時這名網友在新聞網站的臉書留言區發文,
辱罵熊熊是「只會露奶的破X」,之後被截圖下來。熊熊得知後,決定採取法律途徑。

事後熊熊在7日於IG限時動態轉發這則道歉文,並發文表示「隨意在網路上評論別人,
並不會顯得自己比較高尚,希望這社會多一點善,可以不喜歡,但不要隨意攻擊,
心善人才會幸運,不需要賠償,願意撤告,是因為你也有女兒,希望未來你可以將心比心」。
舊 2022-09-07, 10:28 PM #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olor現在在線上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關閉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0:14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