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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1
而洪嫌的家庭背景也被起底,出生在醫學世家,父母都有醫學背景,父親在屏東開設一家整復推拿所...

....大概知道他為什麼會這樣了
我有個國中同學,他爹也是醫生....

當醫生的父母,總會希望自己的子女接班...這壓力...
扛過去就是人中龍鳳,扛不過去就這樣....
     
      
舊 2024-05-22, 08:33 A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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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離線中  
cd1971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114
引用:
作者銀鐵人
真愛腦補人家想法,我都驚到不知該說什麼


不知該說什麼就閉上鳥嘴, 一開始就冷言冷語還怪別人腦補 ?
 

此文章於 2024-05-22 09:01 AM 被 cd1971 編輯.
舊 2024-05-22, 08:47 A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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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1971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06
引用:
作者又見阿鳥
第 29 條
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教唆犯。
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


第 153 條
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公然為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一、煽惑他人犯罪者。

....是教唆還是煽惑呢...
要看雙方是否有認知到對方的存在
我叫你去做..你去做了,是教唆
我跟大家說,然後某個人去做了..是煽惑

所以就看...將來犯這案的神經病,有沒有在本串討論...跟"音哈"對話過..(還要看對話內容)

成罪還需要多一點證據..
例如我問音哈..砍人用哪種刀比較好....只要回答了,那就一起關吧

偵辦過程,不會很舒服的...一定會有記者跑來問,你是否有叫XX去砍人

教唆是針對有特定對象,如A教唆B去教訓C,B真的有去做,這樣才構成
煽惑是不特定對象,可以是多人,只要有煽惑他人犯罪就構成
至於有沒有人響應是另一回事


引用:
煽惑罪成立之要件:

刑法第153條第1款之煽惑罪,行為人出於煽動蠱惑之犯意,公然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以他法鼓動他人犯罪,即構成本罪。此為即成犯,一旦實施即成立犯罪,至被煽惑者於被煽惑前是否已生犯罪之決意、被煽惑後是否因此而生犯罪之決意或實行犯罪,均非所問。且不以受煽惑之人因之發生實害結果或具體危險為其構成要件。

煽惑罪之成立不因他人是否受其煽惑而犯罪而受影響:

ヾ按刑法第153條之煽惑他人犯罪之罪係抽象危險犯及即成犯,所為煽惑情形,必係對不特定之人或多數人而煽惑,被煽惑人不以受其煽惑而犯罪為必要,而侵入建築物罪係繼續犯,則行為人之意思,足以決定行為所造成情狀之久暫之犯罪,因在繼續犯行為既遂後至行為終了前,行為人仍持續製造法益侵害,倘前行為(侵入建築物者)狀態仍在持續中,後行為人(煽惑侵入建築物者)介入刺激慫恿犯罪行為繼續及他人加入犯罪,亦構成煽惑罪。

ゝ刑法第153條第1款之煽惑罪未設特別排除條款,不排除煽惑輕罪之適用,但凡有煽惑犯罪行為,不論所煽惑之犯罪係輕罪或重罪,皆成立主煽惑罪名。而各犯罪之構成要件,依罪刑法定主義,法條均有明文規定,不發生不明確之問題。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51-876b8-1.html
舊 2024-05-22, 08:48 A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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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space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751
引用:
作者終極密碼
想問一下九公分臉部的刀傷
可否透過手術讓傷口疤痕不見
比如說整形外科的醫美能否幫這個受到9公分刀傷的受傷者復原回去

看傷口情況,如果傷口不複雜,急診醫師一開始就有細心的縫合傷口、患者事後有好好照顧傷口跟拆線後的護理
除了個人體質的原因之外,疤痕應該都不會太明顯

就怕急診醫師草草處理,一股腦的閉合臉上傷口隨便亂縫
那就只能事後找整形外科來救場了
舊 2024-05-22, 09:06 A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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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ce離線中  
Kentnet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又見阿鳥
第 29 條
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教唆犯。
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


第 153 條
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公然為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一、煽惑他人犯罪者。

....是教唆還是煽惑呢...
..........

謝謝阿鳥站友提供的資料訊息..其實在這之前我已查過相關刑法資料.

在以前是有看過新聞相關法律單位報導說不能教人如何學犯罪過程的

但先前查過查不到這些相關資料...罪責來說非煽惑罪或教唆罪..

或許是有道德上的瑕疵吧?
舊 2024-05-22, 09:45 AM #6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entnet離線中  
Kentnet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348
這種玩笑話和點讚率真令人"不寒而慄“.(洪犯的臉書..)

難不成再來個20xx...?希望這事到此為止以後不再有..

舊 2024-05-22, 10:06 A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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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tnet離線中  
warlordean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161
引用:
作者海豹
這個不知道兇手是怎麼想的?

高雄也有捷運啊

然候高雄治安不比台中好,
說得台中差,就是中了草色黨的認知作戰、政治作戰;
或者他本人就是職業網軍、職業學生。
__________________
人間有情,
大道無情。
舊 2024-05-22, 10:08 A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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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lordean離線中  
悠遊網客
Golden Member
 
悠遊網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257
猜一下後續:
1.媒體開始報導其它的砍人事件,網軍攻擊特定政黨,轉移焦點。
2.等熱度降溫,移回高雄偵辦。
3.看媒體關注度,決定交保或轉去醫院休養。
4.先做個樣子依法律判重一點,家屬上訴。
5.過兩年改判緩刑回家休養,定期醫院回診。

此文章於 2024-05-22 10:09 AM 被 悠遊網客 編輯.
舊 2024-05-22, 10:08 A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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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遊網客離線中  
hendry2002
Major Member
 
hendry200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2
引用:
作者悠遊網客
猜一下後續:
1.媒體開始報導其它的砍人事件,網軍攻擊特定政黨,轉移焦點。
2.等熱度降溫,移回高雄偵辦。
3.看媒體關注度,決定交保或轉去醫院休養。
4.先做個樣子依法律判重一點,家屬上訴。
5.過兩年改判緩刑回家休養,定期醫院回診。


台灣只要嫌犯沒殺死人 又是精神疾病

百分百免死

賠點錢或最多關個幾年就會放出來

舊 2024-05-22, 10:11 A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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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dry2002離線中  
hendry2002
Major Member
 
hendry200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2
引用:
作者warlordean
然候高雄治安不比台中好,
說得台中差,就是中了草色黨的認知作戰、政治作戰;
或者他本人就是職業網軍、職業學生。


搞不好是怕砍到認識的人

若在高雄砍人

以後出獄若待在高雄被人認出 會很難生活

所以去台中沒人認識的地方發洩

等警方問訊看會不會講選擇行兇地點的理由

舊 2024-05-22, 10:14 A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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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dry2002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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