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
「說了這麼多,最後還不是要給我」的概念
|
|||||||
2016-05-14, 12:26 PM
#631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
引用:
以後你受罪,你就不要要求賠呀… 那問題簡單太多了。 人先殺了再說。「反正有殺童案這一例,不用賠條命的嗎?就算有兩公約,至少也還沒免死。」 人搞死了剛好。「反正人都死了嘛,有對有錯就不重要嗎?洪仲丘還是什麼殺警案也一樣呀。」 |
|||
2016-05-14, 08:00 PM
#632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48
|
我怎麼覺得如果真的5/23提最終解
大概會換人蓋? (除非大雄認輸) (大雄會不會看到520+3=523就縮了? ) 現在的狀況市府是不可能認輸的 (有抓到大雄的把柄, 因為被監察院糾正的合約的關係,大概要花錢買回 不過買回總比認輸好,對台北市/對157都是這樣) 倒是大雄低調了一陣子,搞不好正在找台階認輸 一月還三不五時上電視叫市府快點買回... 此文章於 2016-05-14 08:14 PM 被 邪神 編輯. |
2016-05-14, 08:10 PM
#633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
引用:
大將軍你在說什麼!? 這意境有點高,我參不透 |
|
2016-05-14, 08:10 PM
#634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
引用:
你也可以不要參透呀… 就繼續活在你的小宇宙,看看別人會不會讓你這麼天真。 還是你對別人會比較天真? |
|
2016-05-14, 08:52 PM
#635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
引用:
先不管那些東西… 買回比認輸好?那意思就是該檢討的是市民自已。 所以一開始市民就是認為就是該買回? 該買回也不是這樣搞呀。 應該是立刻買回,剩下的部份全部獨資,按施工圖續建呀。 我就說,這跟政治無關。無關的原因是,若就是不要或是買回,辦完世大運買回再拆,或是直接買回,按圖施工也可以。 沒有人這樣停工的啦。 現在要人接手,接手的人要擔買回的錢,還是再蓋,都是不對的呀。 而跟政治有關的原因這就是鬥爭嘛…那沒事鬥爭成這樣,是市民之福? 所以是要鬥天龍國?還是要鬥國民黨呢? 想也知道,市民是不可能去鬥的,那就剩國民黨能鬥啦… 台灣人不就是這樣嗎?男寡義、女薄情。 後藤新平不就說過了:台灣人民族性-貪錢、怕死、愛面子 有兩個東西在台灣人身上是看不到的:「公平、正義」,那是因為台灣人自已本身就是兩套標準的實踐者。 最慘的事是這兩套標準的實踐還是往壞的地方走… 此文章於 2016-05-14 09:09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
|
2016-05-14, 08:59 PM
#636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
引用:
大將軍說得太好了 沒有人這樣要求停工的 市府不能管我們大雄怎麼蓋,過程不能干涉,只能看結果 就算把足球場蓋成籃球場,你也不能這樣要求停工啦 大不了與圖面不符,你市府鑑價買回啊 照合約走嘛,很困難嗎? 順便再牽扯一下台灣人的民族性也是剛好 |
|
2016-05-14, 09:31 PM
#637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
引用:
所以呢?你可以管呀…問題在那裡? 現在蓋的是足球場嗎? 而且在又把他蓋成籃球場嗎? 再來問你,停工也是可以的呀,圖面變更?你恨的只是裡面的樓而不是蛋。 你要錢,何必去擋蛋呢? 要指稱是弊案,怎麼會是要賠錢呢? |
|
2016-05-14, 10:17 PM
#638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48
|
引用:
大將軍 其實市府也是依法行政 (屑屑指叫?) 大雄訴願都輸了 大家不要起爭議啦... 此文章於 2016-05-14 10:36 PM 被 邪神 編輯. |
|
2016-05-14, 10:33 PM
#639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
引用:
你問我幹嘛!?大將軍你要問的話,要問你自己阿 我順著你的話講而已 你不是說沒有人這樣停工的嗎? 怎麼又說可以了,你這樣我很難接話 麻煩大將軍邏輯不要跳阿跳的 底下的人很難跟上你的tempo阿 此文章於 2016-05-14 10:54 PM 被 Toluba 編輯. |
|
2016-05-14, 10:52 PM
#6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