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5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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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一拆好了
附近的國館和刑警局、捷運國館站建築物都裂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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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2, 01:26 PM
#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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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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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 16.04.28 我沒認真看完新聞:
----- https://tw.news.yahoo.com/%E5%A4%A7...-125716581.html 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今天陪同市議員視察大巨蛋工程時指有17座樓梯消失。遠雄巨蛋表示,這17處樓梯不僅不是主要結構,而且根本不在巨蛋內,而是在旅辦和商場大樓內。 ----- 這樣應該是旅館及商場大樓停工就可以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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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2, 04:51 PM
#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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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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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越來越看不懂,如果連後來的附屬建物都會有東西消失,那最早的蛋蛋設計變動多少阿? 要上庭就快,歹戲拖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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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2, 05:01 PM
#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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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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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該說, 100年的大巨蛋本體的圖與102年的有差異嗎? 如果100年核准的大巨蛋本體的圖就是這樣, 到底吵這麼久的原因如何? ----- 就17處樓梯, 遠雄說法也不是消失, 而是換位置, 當然換位置如果造成公安問題,例如逃生時間拉長等等, 應該要改善,例如再增加樓梯等等, 以普通人的想法而言, 這好像也不達停工的的標準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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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2, 05:21 PM
#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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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関内
文章: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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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雄不願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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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2, 06:14 PM
#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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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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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太懂大雄為什麼要願意? 一、不是被指控的公安問題。 二、不是工安的問題。 三、大巨蛋本身沒有問題。 四、停工的理由不存在。 五、復工的理由不充份。 不用講清楚嗎?不用道歉嗎?不需要賠償嗎? 此文章於 2016-05-12 06:53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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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2, 06:50 PM
#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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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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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樓梯是逃生動線,寬度,距離都是有法規的,應該不能隨便改,要改應該要檢討,再送建管處辦變更,但這樣是否要停工,要請專家釋疑吧 此文章於 2016-05-12 07:36 PM 被 royfu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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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2, 07:33 PM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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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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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disp.cc/b/163-8I5K 這是當初的81處,後來遠雄跟北市府更正為79處 不在巨蛋內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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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2, 08:21 PM
#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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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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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跪求圖解懶人包. 這個以前有看過 寫"巨蛋"兩個字的項次3~16.位置變更的9項 其他有旅館,商城,地下室等等. 但是是哪17處? 沒有圖解不知道位置, 新聞好像瞄到160428遠雄簡報有圖解? 此文章於 2016-05-12 10:44 PM 被 syntech11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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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2, 10:38 PM
#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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