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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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話說...現在是新的主辦單位改遊戲規則, 導致於遊戲卡住. 大熊是犯規, 但是他沒辦法改當初訂的規則. 目前看來新的主辦單位是以犯規現場上銬再說的新規則來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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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6, 08:56 AM
#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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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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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BOT是零出資阿,但是BOT之前的前置條件不是花了不少錢嗎? 狀況不是政府花錢花力氣整地收到一起之後才開標嗎?所以這樣算是有花錢沒花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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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6, 09:00 AM
#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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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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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不用多說了,既然狀況如此就對簿公堂,winner takes all吧 我覺得大家都在一個巨蛋各自表述的狀況下永遠沒有答案 由法院給出最低解或許是最好的解答 不管這個解答會造成哪一方的傷害 目前已經是雙輸的局面了,但是在民粹跟黑商的背景下,有一方贏的狀況下才可能是唯一解 不要忘了,現在有條定義叫做"社會觀感不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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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6, 09:04 AM
#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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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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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邏輯根本就錯了
不是請遠雄蓋蛋,蛋之外其他都隨便遠雄 我只講一原則,當初招標規格是怎樣,那就請照當初招標公文規格 不要每次都搞這種伎倆 用15元得標雞翅後,一路改改改,最後抱走一隻金雞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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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6, 09:14 AM
#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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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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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這串討論串中很多人都提到大熊公安, 違約, 拖延, 竄改....等等 看來市府光是靠都發+工務局+廉委+鄉民收集的證據就應該非常充足, 直接提告下去就好, 反正對方冥頑不靈, 直接片面解約走法律訴訟無須多談. 但是市府做了嗎? 放任違約廠商擺爛而市府無所作為, 是否涉及公務員瀆職? 這才是令人感到奇怪的一點啊! 社會觀感不佳就是因為市府遲遲無所作為, 才會導致市長民調越來越低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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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6, 09:20 AM
#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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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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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連您都這樣看,就等對簿公堂再說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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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6, 09:28 AM
#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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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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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樣說來達欣的漢神巨蛋更開心了, 當初招標是體育設施和旅館, 得標後改成百貨公司 還可以跟高雄市府要15億來蓋, 改完後之後連金雞蛋權利金都可以自己收不用給高雄市府 模擬消防逃生的部分, 按林副講法當年2009年就可以用2010才發表的Sim Tread來模擬,超厲害的啦 大熊跟達欣比伎倆真的是差遠了, 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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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6, 09:29 AM
#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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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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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應該比爛......您說對嗎? 如果要比爛,何苦選個白目上台,只爽到各家媒體有東西可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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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6, 09:35 AM
#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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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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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家等對簿公堂都等了一年了....當初停工就該直接上法院見才對啊... 時猶未晚, 希望市府趕快行動, 不要讓奸商笑呵呵. p.s.當初替我們家施作裝潢的工班就講過某個"很聰明的建案" 實際上走線, 管道間等等都是讓他覺得跟這建案的身價很不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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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6, 09:36 AM
#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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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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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從公開的合約內文上看,出事後第一個步驟是調解,仲裁後才能上公堂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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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6, 09:38 AM
#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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