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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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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化本質是文化事物 . 不是法律事物 ..... 問孔夫子
或問西方三聖 (非阿彌陀佛+觀世音+大勢至菩薩 . 是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思多德) 而法律是很笨的玩意 . 既不是目的也不是動機 . 純粹秩序規範 . 所以它簡單易懂 教化就讓人丈二金剛摸不著腦袋 .... 法匠腦袋中的法治國家 = 機械 我們是人 . 不是機械 自由主義無法在機械上發揮莫大功用 依法據法 . 照章辦事 . 看一樣是一樣 . 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 是孔夫子最痛恨的迂腐腦袋 李敖與經濟學人有同孔夫子的識人概念 . 兩方公開批判的笨蛋 . 他就是法律人 而李登輝有近似的批判 ~ 阿舍 . 對象是另一位 . 但非法律人 管啥藍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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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塊的操級粗工 此文章於 2024-12-02 08:08 PM 被 xx1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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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不正常人類研究中心
文章: 6,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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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家長老師都不能教 那就交給社會來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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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FurMark燒機請注意,作者建議跑15分鐘就好/電腦電源接頭規格 加入 F@H分散運算,幫助對抗疾病/ /加入WCG分散運算,幫助解決癌症,AIDS,糧食與能源問題 http://cid-d082ecba16a55988.skydriv...=GetSharingLink VGAMaster 請多多支持,歡迎任意轉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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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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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有辦得到的事,也有辦不到的事。它並不是萬能的。
我不知道法界的人有多少認知到這一點。 但他們絕不會承認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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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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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鋼彈格納庫
文章: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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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律師都能當國防部長了 , 你說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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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有測速照相 , 請放慢素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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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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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國小師生衝突全進派出所 老師曝撤告理由:想給一個警惕而已] #1 國小師生衝突全進派出所 老師曝撤告理由:想給一個警惕而已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市西區某小學傳出小六學生持樂樂棒球棒打老師,結果向老師道歉後,老師仍不滿,向警方報案, 2名制服員警進入學校將學童帶回派出所釐清案情,引起軒然大波。 該名老師原先堅持提告,但製作筆錄過後,又選擇撤告,理由是本來就是希望給學生一個警惕而已。 該名老師曾任教多所學校,自我介紹欄位寫下, 教學理念是「一、有教無類,一個都不放棄; 二、因材施教,天生我材必有用; 三、多元涉獵,從中培養興趣; 四、積極展現個人潛能,也注重團體精神,一人走百步,不如百人走一步。」 還原事發過程,今年3月26日,該生在操場上課時,老師因上課內容要分隊, 結果該名學童不滿分隊結果,持樂樂棒的球棒打老師的左側大腿,造成老師腳部紅腫。 隔日,學生到學校向老師道歉,但老師仍不滿,撥打110向警方報案。 孰料,線上巡邏員警未依「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穿著便衣或是駕駛偵防車進入校園, 此疏失先是引起校園騷動,結果警方決定先將老師、學童帶回派出所釐清案情, 結果在家長未到場前,逕自將學童帶進派出所,又再度引發爭議。 警方坦言處理有瑕疵,且不符合比例原則,對2名員警各懲處申誡。 至於該名老師原先堅持要提告,製作筆錄後又決定要撤告,僅由警方登記備查。 但案件關係人涉及幼童,警方依規定需要通報少年法庭、婦幼隊等相關單位,強調學童不會有任何案件在身。 ----------- 已有傷害事實,以社會處理方式倒還蠻合理的(警方未換便衣是一瑕疵)。 PS. 報導少了未成年當事者家長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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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文章於 2024-12-02 08:49 PM 被 polo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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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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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能鬧上議會這麼大動作演這齣
應該是家長去找議員吧 然後市長還直接當場指責老師要教育局重懲 如果真的因為這樣讓這名老師受害 那引起的寒蟬效應一定很可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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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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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2024-12-02 台中教師報警入校帶走小學生 校方警方認疏失 校長指出,當天學生的確有打老師,老師左腿紅腫,隔天學生道歉態度不佳,所以老師報警, 但並未要求警方帶走學生,警方到校時第一時間未通知她,直到學生要被帶走時才知道, 校長坦言,處理上確有疏失,校內會檢討。 家長今天表示,孩子在法庭上主動跟老師道歉,這件事孩子也付出代價, 因為拉扯時內褲露出被其他同學笑,導致現在孩子不敢穿短褲到校。 當跟其他同學發生爭執時,也會害怕是否又會被警察帶走。 家長提到,師長們每天在台上跟小朋友說,犯錯要勇於承認, 但他們利用權力、制度包庇自己,從老師、校長到教育局都是。 曾寫信到市長信箱,但最後調查權仍落到學校,校方不當管教調查報告說, 老師在行使個人權益,也就是說,老師可以報警把小孩從學校帶走。 家長質疑,小孩不是現行犯,沒有傷害別人、自傷情況下,老師可以報警把孩子帶走嗎? 當孩子拉起衣服敘述遭老師壓制在地,才會以球棒揮打老師,認為事情不是只有一個人的錯, 但他仍要求孩子必須向老師道歉,未料,隔天卻被通知孩子已經在派出所,他希望這件事可以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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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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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的, 那你的孩子如果沒人要收, 不要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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