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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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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人能說明一下, 這期刊論文的著作權倒底是資策會的還是期刊出版商的? 如果期刊論文被發現作假, 擁有著作權的資策會或出版商要不要負責? 如果著作權如法官所說,就不算高虹安「自己的著作」, 那麼一堆學校教授簡歷上的所列的著作, 是不是詐欺? 此文章於 2024-08-23 07:41 PM 被 oversk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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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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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高虹安自認沒有抄襲,為什麼要拿修改過的版本給法官? 誣告成立的要見,十分看重「主觀犯意」。退一萬步講,高真的有抄襲好了,但法官還是可以以「高主觀認定自己沒抄襲」,所以不構成誣告。 但重點是她拿了修改過的論文給法官,就很難讓法官認為她「主觀認定自己沒抄襲」。 說穿了高虹安就是心虛,於是畫蛇添足,拿修改過的版本給法官。法官只好判誣告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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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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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討論的地方和「修改過的版本」有什麼關係嗎? 法官說的「本案期刊論文」高應該都沒有修改過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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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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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看當初創作的時候,創作者與出版者或出資者間的約定為何。 著作權所有人未必是創作者,它是可以被轉讓的。 如果論文被發現作假,負責的當然是創作者。 教授列出的著作,代表他是創作者,不一定是著作權所有人。 所以只要那篇著作確實是他本人所創作,那就沒有詐欺的問題。 只是如果教授本人不是著作權所有人,那他就不能使用該著作的內容,包含使用裡面他寫的文字或他所作的研究資料及數據,都必須經過著作權所有人同意才可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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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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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法官真的有去看嗎? 這就是問題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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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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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資策會自訴高虹安論文違反著作權一案,
逾告訴期間判決不受理,利歸被告。 告訴乃論的案件, 為什麼現在這個誣告案的法官可以認定高違反資策會著作權? https://tw.news.yahoo.com/%E8%B3%87...-113214939.html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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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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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是不是弄錯了什麼? 告訴乃論是訴訟要件,不是構成要件。 例如說,甲打傷了乙,乙超過六個月才提出告訴,此時逾告訴期限,甲自然會得到不起訴處分或不受理判決。 但是這只是乙無法透過訴訟去告甲而已,就甲打傷乙的這個事實,並不會改變。 所以資策會只是逾時提出告訴而已,但是資策會如果擁有著作權,著作權不會因為逾期告訴而改變成為高所有,僅僅只是高引用相關內容的論文,這部分資策會就不能透過提出告訴,讓法院判決高有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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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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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oversky.的說法我的理解是.
資策會擁有著作權但是已經過6個月的告訴期間,所以判決自訴不受理。 告訴不都是有時效性嗎?? 可以換個人再告?? 或者 雖然資策會的告訴逾期了,但法官還是可以照判被告有罪??! 雖然惡蟲的回應是. 就甲打傷乙的這個事實,並不會改變。 資策會如果擁有著作權,著作權不會因為逾期告訴而改變成為高所有, 看起來像是答非所問??!! 我並沒有看到 oversky在説著作權要變成高所有呀. oversky講的重點應該是在告訴時效吧?! 是我看不懂 oversky的描述文字? 還是惡蟲看不懂oversky的描述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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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24-08-24 12:13 AM 被 EAC2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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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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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把二件事弄在一起了。 資策會告著作權是一件案子。 翁告高誣告又是一件案子。 資策會的著作權案已經因為逾告訴期,而遭法院判決不受理。 但現在是翁去告高誣告,法院是就高涉嫌誣告的部分判決。 為什麼會去扯到資策會的案子去?這樣的講法有些莫明奇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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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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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這是曲解我的意思..你是球員,請不必出來做裁判。 我只是單純在看 oversky講的話.和你對他的回應.. 他在説什麼? 和 你有沒有看懂他講的?或.我有沒有看懂他講的. 如果是我看不懂他在講什麼,那你繼續,我沒意見.. 或如果你看不懂他在講什麼......我也不會說什麼, 我只是想確認一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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