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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remeTech
Elite Member
 
ExtremeTec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不正常人類研究中心
文章: 6,327
引用:
作者goodpig
我剛剛有想過能不能裝在人身上

但是我想不到要怎麼作動讓他無法開車


這種電子腳鐐設有酒精探測器,但不一定有GPS,主要針對干犯醉駕的罪犯,以一定刑期的禁酒令代替監禁。 被判刑人仕需戴上這種附有酒精探測器的電子腳鐐,若該配戴者違反禁酒令而喝酒,在這種電子腳鐐沒有受外圍因素干擾下,可以憑汗液分泌去斷定配戴者曾飲用酒精,並被紀錄在中央系統內,違反禁酒令者會被紀錄在案並可能被改判監禁。
     
      
舊 2021-12-27, 01:41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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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remeTech離線中  
goodpig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169
引用:
作者ExtremeTech
這種電子腳鐐設有酒精探測器,但不一定有GPS,主要針對干犯醉駕的罪犯,以一定刑期的禁酒令代替監禁。 被判刑人仕需戴上這種附有酒精探測器的電子腳鐐,若該配戴者違反禁酒令而喝酒,在這種電子腳鐐沒有受外圍因素干擾下,可以憑汗液分泌去斷定配戴者曾飲用酒精,並被紀錄在中央系統內,違反禁酒令者會被紀錄在案並可能被改判監禁。

原來是偵測汗液

這套方法是事後處罰

如果能夠防範未然讓他無法開車那就更好了
 
舊 2021-12-27, 01:56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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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pig離線中  
book1124
Junior Member
 
book112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892
看來看去,還是台灣的酒駕罰則最寬鬆,難怪一些人還是繼續累犯酒駕


各國酒駕罰則(2019)

台灣
酒駕致人受傷,處2年以下得併科20萬元;致人重傷,處1~7年徒刑,酒駕致死,處3~10年徒刑。

日本
酒駕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萬以下日幣罰金,酒駕致人死傷加重處罰,致傷處以15年以下有期徒刑,致死則處1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韓國
酒駕初犯者,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2mg,處以1至3年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至1000萬韓幣罰款;第三次以上不分濃度直接判刑。

新加坡
酒駕初犯坐牢6個月,處5000美元罰金。二犯刑期加倍。酒駕致人傷亡刑期加倍,附帶鞭刑。

香港
酒駕致死最高處10年徒刑、19萬2千元台幣罰款。血液酒精濃度0.15以上,加重監禁15年。

大陸
酒駕致死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可判10年徒刑。

美國加州
有酒駕前科撞死人,以二級謀殺論罪,可處15年至無期徒刑。

德國
酒駕危及他人可處5年以下自由行或罰金刑。

法國
酒駕致人傷亡可判10年徒刑,再罰約555萬元台幣。

加拿大
酒駕初犯處以1000元加幣並禁止駕駛12個月,第二次罰30天拘禁並禁止駕駛24個月,第三次罰120天拘禁並禁止駕駛36個月。若酒駕致人受傷,最重刑度為10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者,最重則處以無期徒刑。
舊 2021-12-27, 02:13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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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1124離線中  
跳海人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我們有仁慈的法官,刑責再重到了他們手裡也是可教化的

殘酷數據揭露 酒駕致死 7成判不到3年
引用:
《刑法》規定,酒駕致人於死應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的人認為酒駕致死的立法不夠重,但從司法院的數據來看,全國一審法院審理酒駕案,竟有高達72.7%低於法定刑,其中判6月以下的有5件,1年以下的25件,1年以上2年以下的399件,2年以上3年以下的54件,等於逾2/3判決低於最低本刑3年,數據令人震撼,法官的判決意旨根本跟立法意旨不一樣,形同「你們(法院)判你們的,社會說他們的」。
舊 2021-12-27, 02:15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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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離線中  
snh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28
現在最重要的是竹竹併,誰管你酒駕
改重了萬一自己或親戚朋友酒駕犯事怎麼辦
舊 2021-12-27, 02:27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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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h離線中  
book1124
Junior Member
 
book112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892
酒駕撞飛一家四口!母慘死、15歲女牙全掉落

===================================

真的太慘了,小妹妹重傷又全口牙都撞掉了

光是復健養傷跟植牙就不知道要花多少時間才會好
舊 2021-12-27, 02:29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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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1124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不必去談法律了..
立委自己也要喝酒的...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21-12-27, 02:30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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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4
引用:
作者goodpig
因為愛喝酒喝到茫的人,天性就是不負責任的人居多

就像抽菸的人,絕大多數就是會亂丟菸蒂

以上只是講大多數,如有冒犯請見諒

愛喝酒愛抽菸的你絕對不會這樣

我是覺得就算酒駕抓進去關也很難改,就像毒癮一樣關再久出來還是再犯

終極方法大概就是以後所有的車輛都有酒精偵測系統

偵測沒過發動不了引擎

我看新法對於累犯就有酒精鎖的要求
https://www.bnext.com.tw/article/56...i-drunk-driving
但成效不彰,直接就無照駕駛,當然也不用裝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093425
舊 2021-12-27, 02:47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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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06
引用:
作者coolcliff01
只要沒考慮到人性,任何法規或是硬體施加的限制都是白費工夫的

像是許多人提倡的酒精偵測裝置,在不考慮其他外部條件下真的上路了,立法成功,車商也照辦,結局就是皆大歡喜人民喜迎零酒駕的安居樂業的世界嗎?政府不用再被老百姓罵,警察也不用再被上級盯,人民也不會被酒駕撞死

那個......上一個實際案例是安全帶,然後有個衍生商品叫做安全帶消音扣

更何況就是這東西第一個惹毛的其實是車商以及消費者,而這兩者的仇恨對象反而是政府,最後對於會酒駕的人來說根本沒差


據說新加坡的鞭刑很有效
雖然仍然無法杜絕酒駕
可是被鞭過後,再犯率是零,這就足夠了
台灣不可能修法通過鞭刑
除了人權團體反對,民代不可能支持
因為他們經常跑攤需要喝酒
不會有人笨到修法,有天適用在自己身上
舊 2021-12-27, 02:57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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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臺灣鯛被警察攔下來,九成以上都會說政府搶錢。
(很奇妙的是深綠也這樣說,不會因為換了支持的執政就改口)

然後跟親朋好友說最近很倒楣,要燒香跨火盆改運。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此文章於 2021-12-27 03:02 PM 被 Crazynut 編輯.
舊 2021-12-27, 03:01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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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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