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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Mar 202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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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陰謀詭計 假設陷害 台灣執政當局好黑暗, 難怪你們攻擊台灣領導當局。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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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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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是不是踩到社會陷阱(法律陷阱也是其中一種)
我認為是 但是是不是人性裡禁不起誘惑無法把持住造成的 我認為也是 很多犯罪也都是由此生 沒有被誘惑的機會也是一種幸運 至於黃是不是故意要害她 我覺得不是 在辦公室交接當下什麼動機讓她決定要製造這個陷阱讓高跳 犧牲自己跟跟高同歸於盡 甚至出賣綠的前老闆李是這樣做的給高知道(雖然李後來否認他是這樣做的) 最後可能變成兩面不討好? 看不出動機 黃在交接時告訴高立院的運作方式 高覺得這個人可以幫助自己才聘用 黃如果要害高 她已經做了引導 是可以考慮不要接受聘用讓自己也捲進去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269986 對此高表示自己在庭上也說過「非常的感謝黃惠玟,在我一開始從科技業轉換跑道,對於立法院的行政事務、人事財務都不熟悉的時候,是黃惠玟主任就他在過去立法院李俊俋委員辦公室的經驗,給予我許多指導和協助」 說這種話 明眼人都知道她多聰明 但也知道她什麼意思 要把責任推給你 還要跟你說感謝 這樣的人不被咬死很難 說真的如果高就承認自己是判斷錯誤 願意負責 對被牽涉到的助理感到抱歉 我會覺得這個人還是可敬的 此文章於 2024-07-30 11:27 AM 被 dkjfs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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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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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跟回繳公積金的部分不是無罪嗎?
到底在討論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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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有點東又不是很東的文教區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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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嚴格來說,那個部份不是真正的無罪,而是法官不想跟你計較。 雙方訴訟策略來說,高虹安那邊想要把訴訟判決的時間拖長(訴訟時間拖越長,市長的權力和薪水就可以維持得越久),法官那邊想要儘快完成判決。 所以本來六十幾萬的金額,法官隨便你砍,砍到剩下十一萬證據確鑿你砍不動了,就拿這十一萬定罪。 節省各項枝微末節的討論,反正有一條證據明確的定罪讓你判七年就夠了。反正這個刑期,你們檢辯雙方會再往高院上訴糾纏下去。 法官如果真的要逐條罪名都去審,那幾項擦邊球也未必是無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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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小國小民,但我們是好國好民」-----鄭南榕 現役活動裝備: Nikon D750 Lens 85 1.8D + Tamron 16-300 VC + 50 1.8D + 24 2.8D + 70-300 VR + 28-50。 噗浪 ![]() 此文章於 2024-07-30 11:43 AM 被 不當的字眼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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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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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內文標題下第一段就寫很清楚 雖然虛報加班費或助理費低薪高報已是國會「公開的秘密」,但資深國會助理強調,這麼多年來從沒看過國會辦公室把立法院編列的助理費直接用來當辦公室的零用金。辦公室的雜項開銷通常是立委會不定時拿錢出來支應。 再下一段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在立法委員任內詐領助理費,台北地方法院於26日判處高虹安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立法院一名資深助理表示,他觀察立法院幾十年,辦公室確實都會向立法院把助理費和加班費都申請下來,但不會作為辦公室的零用金。通常這筆差額會用在私聘助理或是服務處,高虹安辦公室會被定罪,主要問題還是出在記帳記太細以及信任不足。 公積金非獨創,低薪高報也是公開秘密,但沒人把助理費加班費當零用金,辦公室雜支公積金是立委老闆自掏腰包 再來,既然出庭都說助理都有加班還超時加班費都請好請滿那還要助理回捐當零用金這合邏輯? 要助理捐加班費當零用金才是高虹安獨創制度 至於內文高的律師團舉過去判例雲林縣議員黃凱助理費案辯護,也就所謂大水庫理論,這也搞笑 大水庫理論多用在公務,零用金買衛生棉洗頭薑母茶咖啡,公務? 黃凱案是用某公費助理費部分款項去自聘其姊為助理 最後二審撤銷一審貪污治罪條例第5 條第1 項第2 款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高一審判決法條) 改判刑法第214 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共4 罪,想了解黃凱案中間過程太閒的人可看線上判決書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LA...%2c20180726%2c1 至於這篇報導標題寫記帳(太細),細有什麼用?律師自己都說帳存諸多錯誤不具證據能力 ㈥至於被告高虹安之辯護人辯稱:零用金支出帳存有諸多錯誤,應不具證據能力等語(見院卷十第90頁),惟此核屬證明力高低之問題,與其是否具有證據能力無涉,併予說明。 急著幫高洗地可看判決書,不相信司法只相信高的清白也可不用看 ![]()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LA...%2c20240726%2c1 此文章於 2024-07-30 12:12 PM 被 LDSKINGI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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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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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時空有點錯置 之前白色力量其實是小綠綠 柯也是靠綠色扶植才能打敗丁守中 正確說法應該是本來高是綠色 但後來綠白翻臉,才轉變成今日的模樣 另外這篇也值得看一下 現在檢察體系竟然可以這樣搞?良心被狗吃?當年爭取司法改革的民進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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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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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標準的有關係就沒關係,這麼多私人黨營機構可以安插,為何要給一個公務機關缺?還可以繼續認年資?一般人哪有可能,乖乖去擺攤賣雞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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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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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你很相信這次司法的判決就是了. 公正不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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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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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家主要是質疑司法安定性的問題 而非認為高就是清白的 總有人硬帶風向 自認為可藉此居於道德和法理的高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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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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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政治與社會.本來就沒多乾淨
千年以來的歷史 都是這樣 有本事去奪得大位.再奪下立法院 來個徹徹底底給他修法 再說 貪一元也是貪 認不認罪.跟事後態度.也是很重要啦 看馬就聰明多 直接修法.變成無罪躲過去 台灣法律 公務員圖利他人.利益輸送.反而罪是很輕的 但這種貪污的金額 卻是最多的 看多少年以來 多少公務員.甚至家屬.都是貪到爽 真正被定罪的卻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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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製貼上真好用 什麼叫認知作戰? 就是他們讓你以為 只是因為政治立場不同在爭執 但核心的部分 是想掩蓋他們的真實社會面 只要吵鬧 就會模糊了焦點 一定有人鬼扯 兩岸都是中國人 但同文.同宗.同種的世界太多了 北比利時/荷蘭 南比利時的瓦隆人/法國 北義大利的南蒂羅爾人和奧地利/德國 乃至昔日的英國/美國 全都是同文同種 台灣400年歷史紀錄 就是一個多種族國家.主流民意要的是 前途自己決定 https://images.vocus.cc/697354cc-2ac0-478e-9ff3-c2a3b2acd4ce.jpg ................................ 看看板上有多少五毛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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