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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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膽 我雄是你的牧者 你必不致匱乏 不可懷疑你的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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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3, 12:55 PM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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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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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講錯的我會認、因為執行業務錯了死撐毫無用處,只會讓事情越弄越糟 柯P的大巨蛋就是最好的例證 不像某人愛預言講大話,局勢發展樣樣錯還依舊故我 此文章於 2016-07-23 12:59 PM 被 ademo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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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3, 12:55 PM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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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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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問過建管課的同事嗎。建案審查制度沒
採購人員 |
2016-07-23, 12:59 PM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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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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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公開招標是採購法專有? 你地下街火警的故事來源定案了嗎? 用凌晨發生的大統百貨火警周邊交通不影響救災避難? 緊急採購? 啊,樓上搶了我想說的 此文章於 2016-07-23 01:02 PM 被 salfonxma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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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3, 01:01 PM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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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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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倒不如試看看開工通知不送,工作進度文件不交 會不會有人去審你的東西付錢 業界老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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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3, 01:02 PM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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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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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建築法 第五十六條 建築工程中必須勘驗部分,應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於核定建築計畫時,指定由承造人會同監造人按時申報後,方得繼續施工,主管建築機關得隨時勘驗之。 第五十八條 建築物在施工中,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時,得隨時加以勘驗 合約 7.6.3台北市大型室內體育館施工期間,乙方應於每月五日前向甲方函報施工預定進度及實際進度,甲方得隨時派員勘驗,如有與核准內容不符之部分,甲方得以書面通知限期改善. 還是相同的樣樣錯還依舊故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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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3, 01:04 PM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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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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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靠北了 沒交文件就免審啊 此文章於 2016-07-23 01:07 PM 被 麵疙瘩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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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3, 01:05 PM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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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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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第五十六條 建築工程中必須勘驗部分,應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於核定建築計畫時,指定由承造人會同監造人按時申報後,方得繼續施工,主管建築機關得隨時勘驗之。 照這條應該不但免審,還免施工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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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3, 01:10 PM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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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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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怎麼看到像電視上那票股市分吸屍 研究報告做一堆,自以為有中的拚命講,沒中的裝沒看見 最重要的是大盤走勢完全猜錯,還自以為是股海冥燈 從不用賠,370億高估不可能賠這麼多,到900億 柯P跟了你們,自然準備賠大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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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3, 01:11 PM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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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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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按時申報,繼續施工,後隨時堪驗 哪件事是起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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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3, 01:13 PM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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