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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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大巨蛋與商場共構完全沒有安全問題。 2、商場鋼構有2小時防火時效的防火披覆,高於一般法規規定的1小時防火時效,逃生時不會有因火災讓高溫傳導至巨蛋的問題。 3、巨蛋與商場間以雙層防火牆及防火區隔相隔斷,一共可達3小時的防火時效,因此同樣不會產生火災蔓延問題。 4、巨蛋與商場全區都設置有排煙設備+灑水設備,可有效排出煙熱並同時進行滅火。 http://i.imgur.com/guppcDOl.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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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3, 12:16 PM
#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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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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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樓梯也有樓版,只是樓梯下的叫"樓梯版",跟各樓層的"樓地版"有差異,所以我才不想多提。
我想採購人員大概不知道樓梯版要與樓地版接... 然後有些結構技師會強調要補小樑,不然至少樓梯版末端彎鉤要掛在加強筋上。 而樓地版為了要接樓梯就必須要有開口,有開口角隅就要補強... 然後附近小樑間距會調整,運氣不好大樑也要移... 之後為了收一堆配合修改的東西,最後牆也要跟著挪位置。 牆移位空間大小就有變,防火區劃有可能變... 就更不要說大部分樓梯變更都會牽扯逃生路徑與步行距離的變更。 動樓梯...簡單講就是牽一髮而動全身。 所以承辦都會很謹慎的叫你先來說明,說明沒過就請備齊文件資料送審。 請勿自我感覺良好還再自以為可以自己決定不需要先送審。 可不可以事後辦理不是事務所建築師或建商說了算... 至於不是主要結構,不是就一定可以不用先送審。 此文章於 2016-07-23 12:26 PM 被 n_akem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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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3, 12:21 PM
#2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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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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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說了市府又沒替廠商畫設計圖,要拿啥送第三方檢驗 遠雄那麼自豪送驗過的設計,卻不照著蓋;變更後的設計是驗過了沒? 至於分開招標,三個標案對象是同個公司或團體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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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3, 12:29 PM
#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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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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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懂沒關係 只要找懂而且有政府或國際認可執照的人來幫我把關即可 遠雄找了台大地震中心等六家單位背書市府講的地方非主要結構 而北市府只靠沒有建築行政經驗的林大局長 用限制性招標找了資格不明,限定會做出最有利市府模擬結果廠家 就以為得了尚方寶劍 這不叫自我感覺良好,啥叫自我感覺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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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3, 12:32 PM
#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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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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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難道蓋旅館就不能先畫20座樓梯送審
最後只蓋了5座再一併申請變更嗎!? 反正又不是主要結構,少幾座有什麼關係 |
2016-07-23, 12:33 PM
#2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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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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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能一次辦的事,切三包且會改變採購級距的情況下 分給不同的廠家一樣是規避法律,更不用說限制性招標 這個課題我在搞小額採購已經研究很久了 此文章於 2016-07-23 12:39 PM 被 ademo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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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3, 12:38 PM
#2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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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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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遠雄隨口提出的台大地震中心只是做結構外審,有在幫遠雄背書樓梯非主要構造?除了遠雄的聲稱以外哪個公正單位站出來了? 至於說人資格不明,明明三個人跟使用的軟體簡歷都有放出來,市府也說過只要模擬條件一致,不限制使用其他模擬軟體 市府說的有利是"大巨蛋安檢小組比較過美日等廠商的模擬軟體,經開會討論決定選用日本廠商是對市府最有利的方案"分明說的是模擬軟體的選擇,除非市府免花錢就可以拿到各家軟體的免費模擬,否則怎麼可能事先知道哪個軟體的模擬對市府最有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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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3, 12:43 PM
#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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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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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再度打臉本串跳針王的文
1、大巨蛋的第三次設計變更,已於103年12月3日通過環評核定、104年1月22日(局長林洲民)通過都審核定、104年7月2日通過結構審查核定,僅剩下防火避難性難審查,已於103年10月7日掛件審查中。 2、北市府環保局、都發局分別於104年6月22日及104年6月24日來函,要求以「七項基準」重新審查環評、都審。 3、都發局於104年6月30日(2次)、104年7月2日、以及104年7月20日一共四次發函給進行性能審查的建築中心,並於104年7月20日、104年10月15日二次出席建築中心的審查會,要求建築中心將「七項基準」納入審查內容,嚴重干擾性能審查進度。 http://i.imgur.com/1gqKnwul.jpg |
2016-07-23, 12:44 PM
#2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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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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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來模擬軟體跟建築設計還有防災計畫這三方面應該要合併招標啊 那這個標案要叫啥才符合合併招標的需求? 至於你採購法的專業性,要我列一下你的豐功偉業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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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3, 12:49 PM
#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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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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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先不說你那篇防火區隔可以隔斷鋼樑的笑話 你知道你貼的公文講的是"立面變更"嗎? http://www.gov.taipei/ct.asp?xItem=...=5158&mp=100001 三)本案104年1月22日都審第三次變更設計核定,惟該次都審變更設計係針對建築物立面材質及綠化審議,且室內樓梯位置等事項係依建管相關法令所管,並非都審主要審查事項。且都審核定後,遠雄公司並未完成建照變更設計,與停工查核無關。 此文章於 2016-07-23 12:56 PM 被 salfonxma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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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3, 12:54 PM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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