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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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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引用:
作者oversky.
提案建議說要把一樓改成半戶外來增加容留空間。
https://i.imgur.com/O9fGewc.png

看來是完全忘記去年說建物會因火災高溫結構變形造成安全危機。
https://i.imgur.com/Mx0e1y7.png
遠雄打臉文

1、大巨蛋與商場共構完全沒有安全問題。

2、商場鋼構有2小時防火時效的防火披覆,高於一般法規規定的1小時防火時效,逃生時不會有因火災讓高溫傳導至巨蛋的問題。

3、巨蛋與商場間以雙層防火牆及防火區隔相隔斷,一共可達3小時的防火時效,因此同樣不會產生火災蔓延問題。

4、巨蛋與商場全區都設置有排煙設備+灑水設備,可有效排出煙熱並同時進行滅火。

http://i.imgur.com/guppcDOl.jpg
     
      
舊 2016-07-23, 12:16 PM #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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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實際上,樓梯也有樓版,只是樓梯下的叫"樓梯版",跟各樓層的"樓地版"有差異,所以我才不想多提。

我想採購人員大概不知道樓梯版要與樓地版接...
然後有些結構技師會強調要補小樑,不然至少樓梯版末端彎鉤要掛在加強筋上。

而樓地版為了要接樓梯就必須要有開口,有開口角隅就要補強...
然後附近小樑間距會調整,運氣不好大樑也要移...
之後為了收一堆配合修改的東西,最後牆也要跟著挪位置。

牆移位空間大小就有變,防火區劃有可能變...
就更不要說大部分樓梯變更都會牽扯逃生路徑與步行距離的變更。

動樓梯...簡單講就是牽一髮而動全身。
所以承辦都會很謹慎的叫你先來說明,說明沒過就請備齊文件資料送審。

請勿自我感覺良好還再自以為可以自己決定不需要先送審。
可不可以事後辦理不是事務所建築師或建商說了算...

至於不是主要結構,不是就一定可以不用先送審。
 

此文章於 2016-07-23 12:26 PM 被 n_akemi 編輯.
舊 2016-07-23, 12:21 PM #2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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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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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ademon
如果連有認證的第三方都不敢送檢驗

只敢用意圖規避審計,分批辦理限制性招標的方式
還明講就找會最有利市府的廠家,而且這廠家還沒任何業界或政府認可/認證
這報告放到法院能看嗎?

探作林北才不敢用這玩意

就說了市府又沒替廠商畫設計圖,要拿啥送第三方檢驗

遠雄那麼自豪送驗過的設計,卻不照著蓋;變更後的設計是驗過了沒?

至於分開招標,三個標案對象是同個公司或團體的嗎?
舊 2016-07-23, 12:29 PM #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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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mon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引用:
作者n_akemi
實際上,樓梯也有樓版,只是樓梯下的叫"樓梯版",跟各樓層的"樓地版"有差異,所以我才不想多提。

我想採購人員大概不知道樓梯版要與樓地版接...
然後有些結構技師會強調要補小樑,不然至少樓梯版末端彎鉤要掛在加強筋上。

而樓地版為了要接樓梯就必須要有開口,有開口角隅就要補強...
然後附近小樑間距會調整,運氣不好大樑也要移...
之後為了收一堆配合修改的東西,最後牆也要跟著挪位置。

牆移位空間大小就有變,防火區劃有可能變...
就更不要說大部分樓梯變更都會牽扯逃生路徑與步行距離的變更。

動樓梯...簡單講就是牽一髮而動全身。
所以承辦都會很謹慎的叫你先來說明,說明沒過就請備齊文件資料送審。

請勿自我感覺良好還再自以為可以自己決定不需要先送審。
可不可以事後辦理不是事務所建築師或建商說了算...


我不懂沒關係
只要找懂而且有政府或國際認可執照的人來幫我把關即可

遠雄找了台大地震中心等六家單位背書市府講的地方非主要結構
而北市府只靠沒有建築行政經驗的林大局長
用限制性招標找了資格不明,限定會做出最有利市府模擬結果廠家

就以為得了尚方寶劍
這不叫自我感覺良好,啥叫自我感覺良好
舊 2016-07-23, 12:32 PM #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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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奇怪,難道蓋旅館就不能先畫20座樓梯送審
最後只蓋了5座再一併申請變更嗎!?
反正又不是主要結構,少幾座有什麼關係
舊 2016-07-23, 12:33 PM #2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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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mon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就說了市府又沒替廠商畫設計圖,要拿啥送第三方檢驗

遠雄那麼自豪送驗過的設計,卻不照著蓋;變更後的設計是驗過了沒?

至於分開招標,三個標案對象是同個公司或團體的嗎?



能一次辦的事,切三包且會改變採購級距的情況下
分給不同的廠家一樣是規避法律,更不用說限制性招標

這個課題我在搞小額採購已經研究很久了

此文章於 2016-07-23 12:39 PM 被 ademon 編輯.
舊 2016-07-23, 12:38 PM #2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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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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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ademon
我不懂沒關係
只要找懂而且有政府或國際認可執照的人來幫我把關即可

遠雄找了台大地震中心等六家單位背書市府講的地方非主要結構
而北市府只靠沒有建築行政經驗的林大局長
用限制性招標找了資格不明,限定會做出最有利市府模擬結果廠家

就以為得了尚方寶劍
這不叫自我感覺良好,啥叫自我感覺良好

遠雄隨口提出的台大地震中心只是做結構外審,有在幫遠雄背書樓梯非主要構造?除了遠雄的聲稱以外哪個公正單位站出來了?

至於說人資格不明,明明三個人跟使用的軟體簡歷都有放出來,市府也說過只要模擬條件一致,不限制使用其他模擬軟體

市府說的有利是"大巨蛋安檢小組比較過美日等廠商的模擬軟體,經開會討論決定選用日本廠商是對市府最有利的方案"分明說的是模擬軟體的選擇,除非市府免花錢就可以拿到各家軟體的免費模擬,否則怎麼可能事先知道哪個軟體的模擬對市府最有利?
舊 2016-07-23, 12:43 PM #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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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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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遠雄再度打臉本串跳針王的文

1、大巨蛋的第三次設計變更,已於103年12月3日通過環評核定、104年1月22日(局長林洲民)通過都審核定、104年7月2日通過結構審查核定,僅剩下防火避難性難審查,已於103年10月7日掛件審查中。

2、北市府環保局、都發局分別於104年6月22日及104年6月24日來函,要求以「七項基準」重新審查環評、都審。

3、都發局於104年6月30日(2次)、104年7月2日、以及104年7月20日一共四次發函給進行性能審查的建築中心,並於104年7月20日、104年10月15日二次出席建築中心的審查會,要求建築中心將「七項基準」納入審查內容,嚴重干擾性能審查進度。

http://i.imgur.com/1gqKnwul.jpg
舊 2016-07-23, 12:44 PM #2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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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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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ademon
能一次辦的事,切三包且會改變採購級距的情況下
分給不同的廠家一樣是規避法律,更不用說限制性招標

這個課題我在搞小額採購已經研究很久了

原來模擬軟體跟建築設計還有防災計畫這三方面應該要合併招標啊

那這個標案要叫啥才符合合併招標的需求?

至於你採購法的專業性,要我列一下你的豐功偉業嗎?
舊 2016-07-23, 12:49 PM #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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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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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LDSKING
遠雄再度打臉本串跳針王的文

1、大巨蛋的第三次設計變更,已於103年12月3日通過環評核定、104年1月22日(局長林洲民)通過都審核定、104年7月2日通過結構審查核定,僅剩下防火避難性難審查,已於103年10月7日掛件審查中。

2、北市府環保局、都發局分別於104年6月22日及104年6月24日來函,要求以「七項基準」重新審查環評、都審。

3、都發局於104年6月30日(2次)、104年7月2日、以及104年7月20日一共四次發函給進行性能審查的建築中心,並於104年7月20日、104年10月15日二次出席建築中心的審查會,要求建築中心將「七項基準」納入審查內容,嚴重干擾性能審查進度。

http://i.imgur.com/1gqKnwul.jpg

先不說你那篇防火區隔可以隔斷鋼樑的笑話

你知道你貼的公文講的是"立面變更"嗎?
http://www.gov.taipei/ct.asp?xItem=...=5158&mp=100001
三)本案104年1月22日都審第三次變更設計核定,惟該次都審變更設計係針對建築物立面材質及綠化審議,且室內樓梯位置等事項係依建管相關法令所管,並非都審主要審查事項。且都審核定後,遠雄公司並未完成建照變更設計,與停工查核無關。

此文章於 2016-07-23 12:56 PM 被 salfonxman 編輯.
舊 2016-07-23, 12:54 PM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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