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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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北市府的人說3/3日有簽意向書,在民法上就等於是決標 我覺得這種說法也怪怪的吧... 不過說也奇怪, 二張顧問合約,一張服務合約,外加一張服務意向書,在媒體上都可以查到(日期都是四月份的) 就是沒看到3/3日的那一張意向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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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1, 07:44 PM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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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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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倒是遠熊要負責停工工地安全措施,被法院確認了,即使遠熊會偷蓋一些非安全方面的進度,至少颱風天時,市民不用怕會突然射出一支飛鏢,結論是9/8還是dead line沒變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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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1, 07:55 PM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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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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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條 依本法規定勒令停工之建築物,非經許可不得擅自復工;未經許可擅自復工經制止不從者,除強制拆除其建築物或勒令恢復原狀外,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反正就算部分復工 決定權還是在市府手上 遠雄你還是乖乖依照建築法好好維護場地安全吧!!! |
2016-07-21, 08:00 PM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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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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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抱歉吼 猜大樂透號碼的事,我沒有在神棍界混過的經驗,辦不到 還是說業界經驗豐富的你,對此有獨到心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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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1, 08:12 PM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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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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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的理解是 施工項目還是要跟市府提吧 (市府一直不會去擋大雄安全方面的施作 只是這些都是大雄應盡的義務,最後還是要照設計圖蓋) 還是大雄打官司有附施工項目申請? 我覺得法官不會管到施工項目這麼細 應該沒錯吧? 此文章於 2016-07-21 08:19 PM 被 邪神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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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1, 08:17 PM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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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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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說的結論是指撤銷停工處分判決定讞這件事 你說的9/8應該是指市府要解約或找人接手吧... 目前大雄給我的感覺是.....大雄應該也很期待吧... ------- 話說停工工地安全本來就是大雄要負責啊,至於你說「被法院確認了」這件事 我倒是沒有這種感覺,或許解讀不同吧 至少大雄不能再說市府不讓他進去維護,市府的說法可能是"從來沒有反對他進去維護" 總之停工工地安全這塊,我是沒什麼在follow... 停工這塊,我只follow...停工或復工... 我對部分復工的解讀是....停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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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1, 08:21 PM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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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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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市府身兼業主和主管機關 所以這裡我要分開來說 主管機關的市府,應該可以分得出來"必要的維護"啊... 有業內的幫157,這種小事應該沒問題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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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1, 08:30 PM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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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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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也是覺得施工項目要市府淮 假設一下,大雄提了某項目(認為是必要的安全維護),可是市府不淮 那未來如果有可歸咎此項目的意外時(這句話的認定想必很困難,先假設),是否市府要負責任 搞不好這塊有機會會有不少口水.... ...(knock on woo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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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1, 08:34 PM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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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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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尼伯特來襲時,也不見遠熊進蛋防颱啊,如果申請市府會不准嗎?😔現在入場維護,會不會偷蓋都不是重點,蓋多蓋少應該無所謂,9/8deadline市府如果真的解約,遠熊不服,再來就是打解約官司,其實跟申請復工的行政訴訟內函是一樣的,勒令停工如果合法,遠熊又不變更改善,自然就達到解約條件了
此文章於 2016-07-21 08:46 PM 被 royfu 編輯. |
2016-07-21, 08:36 PM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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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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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前POST我才說今天的新聞,重點就這句「撤銷停工處分判決定讞」咩... 未來大概就「解約怎麼談」,「市府找第三方接手相關條件」等等...會有趣點吧 喔,157昨天在監院門口講的這句「難道要叫我們下跪投降嗎」,也頗有笑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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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1, 08:43 PM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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