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2
|
引用:
這種就跟找保母托嬰一樣 要有前幾手的紀錄 其實限制自由跟強迫運動都不可能做的 這些就完全靠代孕者自律 頂多只能加上不能喝酒跟吸毒這幾種選項 甚麼要求不能吃辣 不能熬夜 都是不可能的任務
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封鎖名單: cjan Kentnet rcack 冰的啦魔王大人 沒問題 |
||||||||
2024-10-25, 04:54 PM
#11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6 您的住址: 風城
文章: 323
|
想到了'鄭爽代孕棄養'.
|
||
2024-10-25, 05:41 PM
#12
|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46
|
引用:
包括單身女性是什麼意思? 不想找對象又想要小孩? 那為什麼沒有單身男性? |
|
2024-10-25, 05:59 PM
#13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有點東又不是很東的文教區
文章: 347
|
為什麼挺同婚就一定要挺代孕合法化?
我挺同婚,但我不覺得代孕可以太容易合法化開放。 我贊成性別友善廁所,但是我反對雞雞沒切的人進女廁。 引用:
__________________
「我們是小國小民,但我們是好國好民」-----鄭南榕 現役活動裝備: Nikon D750 Lens 85 1.8D + Tamron 16-300 VC + 50 1.8D + 24 2.8D + 70-300 VR + 28-50。 噗浪 |
|
2024-10-25, 06:51 PM
#14
|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3
|
國外經驗, 我也贊成代孕+1
理由很簡單, 科技沒有進步到不需要子宮. 未來, 子宮不行的女性, 會越來越多. ... 算了, 就算被罵我也承受, 子宮過期的也算在內. 但, 此類人還是可以有一個選擇, 如果經濟能力可以. |
2024-10-25, 06:59 PM
#15
|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or桃園
文章: 1,114
|
引用:
美國有完整產業鏈, 但是基本上也只能保證不吸毒和不喝酒而已.... 不要想太多 |
|
2024-10-25, 07:06 PM
#16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6
文章: 88
|
引用:
因為這是同性結婚衍生的問題 而你說的 "反對雞雞沒切的人進女廁" 跟代孕這件事並無關聯,這方面應該另行討論是否可行 其實個人也不是只針對同性婚姻來說 而是說、如果要做一件事情,那就必須要考慮周全、包含後續可能衍生的問題、也需要一併解決,包括上面提到的男女廁問題也是 事情如果只做半套、而不處理衍生問題,那乾脆就別做 以同婚者來說,如果想要擁有自己基因生育的小孩,女性的話比較沒問題、找人捐精就可以 但若是男性的話,由於生理構造上的因素,就需要代孕來解決生育這件事 單以需求上來看,同性婚姻者、其實只有男性比較有代孕需要....... --- 補充一下: 其實代孕也不是只有同婚者有這個需求,有些生理上有問題的女性也需要 而且這還關係到傳宗接代的問題,目前用代孕的方式、是一種比較好的解決作法 還是說、國家能提出其他方式來解決問題?! 別說政府就是不想做,只想擺爛,那選你一個不解決問題的政府出來幹嘛.......
__________________
人生許多事 成也執著、敗也執著 此文章於 2024-10-25 10:10 PM 被 蠻荒 編輯. |
|
2024-10-25, 09:56 PM
#17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0 您的住址: ?viper in w-0-t
文章: 134
|
我覺得我以後可能會用到代理孕母
因為我喜歡的女生也快40歲 |
2024-10-25, 10:20 PM
#18
|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06
|
引用:
問題好像沒那麼簡單 同婚者如果是女同,想生小孩 有人捐精後誰出卵子和子宮 將來離婚,其中一個沒有血緣,小孩判給誰? 男同也一樣,找代理孕母,也是其中一人出精子 將來離婚收場,爭撫養權,小孩跟有血緣那個還是沒血緣? 既然天生不能受孕,上天這樣安排只好認了 何況懷胎十月,生小孩本來就有風險 這個風險透過金錢交易,由第三者來承擔 代理孕母懷胎期間,萬一身體出現問題,孕母和嬰兒都掛了 再多錢賠也是無濟於事 我的想法是去領養就好 此文章於 2024-10-25 11:01 PM 被 sclee 編輯. |
|
2024-10-25, 10:58 PM
#19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6
文章: 88
|
引用:
撇除同婚族群不論,單以這點來說、大概就很多人會持反對意見 既然是民主國家,總要有解決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
人生許多事 成也執著、敗也執著 |
|
2024-10-25, 11:05 PM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