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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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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MUS
等你先把墨鏡拿下來再說吧, 你又不是六星, 哪有什麼資格叫別人簽不簽到?

我是在講無條件支持遠雄續建連署
你想簽到就簽到,不想簽到就不要簽到
你是目洨嗎?
要借你一副墨鏡嗎?
     
      
舊 2016-04-29, 07:27 PM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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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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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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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沒問題
你的公安根據到底在哪裡?
你的工安根據到底又在哪裡?

你除了嘴炮還有沒有半步?
肇事者現在自已要顧左右而言他?
事實是請按照仲裁走。所以你現在是要玩主張還是指控?

四百萬模擬恐攻?不用模擬吧?所以這世上那一種建物可以防恐攻?
那你的標準是公安等於工安?
還是你標準是工安等於公安?
事實是,顧左右而言他。

松菸古蹟跟捷運裂縫一點公安問題也沒有,原來遠雄拿得出審過的圖跟施作是相同的

建築法規貼給你過了,公文封面也貼給你過了,市府的憑據也貼過了

你要靠嘴砲否認到何時?

另外所謂顧左右而言他就是像你跟遠雄的"恐攻"說法一樣,因為市府的模擬裡從來沒有要求到恐攻

果然除了嘴砲沒有半步
 
舊 2016-04-29, 07:32 PM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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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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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松菸古蹟跟捷運裂縫一點公安問題也沒有,原來遠雄拿得出審過的圖跟施作是相同的

建築法規貼給你過了,公文封面也貼給你過了,市府的憑據也貼過了

你要靠嘴砲否認到何時?

另外所謂顧左右而言他就是像你跟遠雄的"恐攻"說法一樣,因為市府的模擬裡從來沒有要求到恐攻

果然除了嘴砲沒有半步


又在玩文字遊戲了。這麼高的規格你要防天災?你要防人禍?
天災你能防我也服了你,防人禍你拿今天的標準要求昨天?

按合約走,就是仲裁,你今天不管你說什麼,停工是你說的,那就是你自已去面對大雄。
該賠就賠。
不然你不要主張,你就宣稱,是宣稱就是嘴炮,要指控就拿出證據來呀。
事實是某個人說是事實才是事實,別人說的就不是事實。
你拿法規就不是公安的問題,你拿合約就不是工安的問題。
拿那一個你都不會改變你無理宣稱跟你無端指控的事實。

此文章於 2016-04-29 07:42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舊 2016-04-29, 07:40 PM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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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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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沒問題
又在玩文字遊戲了。這麼高的規格你要防天災?你要防人禍?
天災你能防我也服了你,防人禍你拿今天的標準要求昨天?

按合約走,就是仲裁,你今天不管你說什麼,停工是你說的,那就是你自已去面對大雄。
該賠就賠。
不然你不要主張,你就宣稱,是宣稱就是嘴炮,要指控就拿出證據來呀。
事實是你說是事實才是事實,別人說的就不是事實。
你拿法規不是公安的問題,你拿合約就不是工安的問題。
拿那一個你都不會改變你無理宣稱跟你無端指控的事實。

前面就說過了

你先找出建築法裡要先做仲裁的條文,跟民事合約能干涉到建築法執行的依據來支持你的"建築法相關規定之責任「是履行合約的責任,而不是履行合約的義務,因為遵守法規是義務」"這類把民事合約跟建築法混雜的嘴砲

建築法規貼給你過了,公文封面也貼給你過了,市府的憑據也貼過了

你要靠嘴砲否認到何時?

說人loop前先看看自己除了嘴砲沒有半步的樣子
舊 2016-04-29, 07:43 PM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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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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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lfonxman
前面就說過了

你先找出建築法裡要先做仲裁的條文,跟民事合約能干涉到建築法執行的依據來支持你的"建築法相關規定之責任「是履行合約的責任,而不是履行合約的義務,因為遵守法規是義務」"這類把民事合約跟建築法混雜的嘴砲

建築法規貼給你過了,公文封面也貼給你過了,市府的憑據也貼過了

你要靠嘴砲否認到何時?

說人loop前先看看自己除了嘴砲沒有半步的樣子


不對喔…
遵守法規以後,你還是沒有說明單方面 片面停工的理由是不是公安喔…
遵守法規是義務,所以你說工安有問題是可以接受的喔…
而且只要遵守法規那表示你還是不能說明你因公安停工的理由喔…
所以你說因公安停工那就是合約的問題喔…
又回來繞圈圈了…
主張又說是宣稱,宣稱又說是指控,指控又說是主張…

事實是你自已說自已是就是,你的事實是那一個事實?

此文章於 2016-04-29 07:51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舊 2016-04-29, 07:50 PM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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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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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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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沒問題
不對喔…
遵守法規以後,你還是沒有說明單方面 片面停工的理由是不是公安喔…
遵守法規是義務,所以你說工安有問題是可以接受的喔…
而且只要遵守法規那表示你還是不能說明你因公安停工的理由喔…
所以你說因公安停工那就是合約的問題喔…
又回來繞圈圈了…
主張又說是宣稱,宣稱又說是指控,指控又說是主張…

事實是你自已說自已是就是,你的事實是那一個事實?

建築法規跟公文封面都貼給你看了

你還是只能靠嘴砲無視
舊 2016-04-29, 07:54 PM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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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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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建築法規跟公文封面都貼給你看了

你還是只能靠嘴砲無視


不對…你又錯了…
這是你單方面的宣稱跟指控。
事實是你答不出來別人問你的問題…

所以你現在是仲裁委員嗎?出來帶風向?扁維拉?救火隊?民主又進步?還是恐龍法官?

此文章於 2016-04-29 07:59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舊 2016-04-29, 07:56 PM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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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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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沒問題
不對…你又錯了…
這是你單方面的宣稱跟指控。
事實是你答不出來別人問你的問題…

所以你現在是仲裁委員嗎?

這之前也說過了

你先找出建築法裡要先做仲裁的條文,跟民事合約能干涉到建築法執行的依據來支持你的"建築法相關規定之責任「是履行合約的責任,而不是履行合約的義務,因為遵守法規是義務」"這類把民事合約跟建築法混雜的嘴砲

你真的是從頭到尾就靠嘴砲沒半步
舊 2016-04-29, 07:58 PM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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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離線中  
沒問題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這之前也說過了

你先找出建築法裡要先做仲裁的條文,跟民事合約能干涉到建築法執行的依據來支持你的"建築法相關規定之責任「是履行合約的責任,而不是履行合約的義務,因為遵守法規是義務」"這類把民事合約跟建築法混雜的嘴砲

你真的是從頭到尾就靠嘴砲沒半步


不對不對…
履行合約是責任而不是義務,不然為什麼要合意解約?
你直接就告到底,一毛都不要賠。
停工是公安還是工安,不要兩碼變一碼…
而且還是不能說明你為什麼因公安停工?
你還是不能說明你為什麼可以因工安而企圖片面終止合約…
所以指控是指控,宣稱是宣稱,主張是主張。
事實是你最後還是顧左右而言他…
你的事實是事實,別人的事實不是事實?奇怪了,以前是有錢真好,現在是有權真好…

此文章於 2016-04-29 08:09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舊 2016-04-29, 08:01 PM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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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沒問題
不對不對…
履行合約是責任而不是義務,不然為什麼要合意解約?
你直接就告到底,一毛都不要賠。
停工是公安還是工安,不要兩碼變一碼…
而且還是不能說明你為什麼因公安停工?
你還是不能說明你為什麼可以因工安而企圖片面終止合約…
所以指控是指控,宣稱是宣稱,主張是主張。
事實是你最後還是顧左右而言他…

你先找出建築法裡要先做仲裁的條文,跟民事合約能干涉到建築法執行的依據來支持你的"建築法相關規定之責任「是履行合約的責任,而不是履行合約的義務,因為遵守法規是義務」"這類把民事合約跟建築法混雜的嘴砲

還有建築法規跟公文封面都貼給你看了

你真的是從頭到尾就靠嘴砲沒半步,你要靠嘴砲無視到何時呢?
舊 2016-04-29, 08:09 PM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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