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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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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LDSKING
喔,又怪我?分兩條也怪,說位移也不行,那說開口略變要怎麼說,怎麼變?來來來你說你說都給你說

你要搞清楚那17座不在蛋體的消失樓梯是公共梯還是室內梯再來跟我說a跟b哪裡不同,否則就是跟詐騙集團一樣在那邊呼攏社會大眾

我何時怪你分兩條?又在秀下限

我明明怪的是"a.公共樓梯免報備明明只有通行方向、階數變更,涉及樓板開口變更

是中文或眼睛不好,可以自己把"各戶室內梯數量、型式、位置變更,涉及樓板開口變更。"這段加到公共樓梯去"

法條裡都說的很明白了"公共樓梯通行方向、階數變更,涉及樓板開口變更。"

你先搞清楚除了那17座不在蛋體的消失樓梯還有巨蛋裡位置變更的樓梯,這種會是"各戶室內梯"? 選擇性相信果然是沒有下限

引用:
作者LDSKING
我引用是要告訴你醒醒,別被詐騙集團利用再護航下去,浪子回頭金不換

你的引用正好證明會選擇性相信的是沒有下限的

明明a.公共樓梯只有"通行方向、階數變更,涉及樓板開口變更"是免報備事項

為何會有人把b.各戶室內梯裡的"位置變更"拿來說遠雄巨蛋的樓梯位置變更是免報備?

而且明明就是"除本表列舉事項外,其餘事項依建築法第39條規定辦理。"

何來"無論是a 公共梯還是b 室內梯都可免報備,得併使用執照辦理變更設計"
     
      

此文章於 2016-07-14 09:47 PM 被 salfonxman 編輯.
舊 2016-07-14, 09:45 PM #1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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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離線中  
wumochu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7
引用:
作者EVO-IV
大巨蛋這部爛戲還要演多久?

那個趙董都已經是賄賂官員得到法院認證的罪犯
這種罪犯整天叫囂是沒政府了嗎?

懺悔一下
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
那個趙董幹過的事,我以前待的營造公司也做過
模板土水綁鐵仔水電油漆...都有時價
按圖算一算加上"合理"的利潤,好運標到
拿些出來,整個工程隊意思意思
尤其對那個監工,帶去茶店
以後什麼展延工期,變更追加工程款,都非常好用

你會罵,就是有你們這些敗類,所以台灣工程品質才會低落...
我告訴你不會
因為有些工程利潤不錯,有經驗的公務員都會算,不會動到你的成本
該有的品質還是會有,不會偷工減料

唉!看你這麼熱血總是好事,你罵我吧...
 
舊 2016-07-14, 10:32 PM #167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wumochu離線中  
tacowave
*停權中*
 
tacowav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引用:
作者wumochu
懺悔一下
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
那個趙董幹過的事,我以前待的營造公司也做過
模板土水綁鐵仔水電油漆...都有時價
按圖算一算加上"合理"的利潤,好運標到
拿些出來,整個工程隊意思意思
尤其對那個監工,帶去茶店
以後什麼展延工期,變更追加工程款,都非常好用

你會罵,就是有你們這些敗類,所以台灣工程品質才會低落...
我告訴你不會
因為有些工程利潤不錯,有經驗的公務員都會算,不會動到你的成本
該有的品質還是會有,不會偷工減料

唉!看你這麼熱血總是好事,你罵我吧...


所以到底我雄賺多少?
舊 2016-07-14, 11:13 PM #1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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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cowave離線中  
LDSKI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我何時怪你分兩條?又在秀下限

我明明怪的是"a.公共樓梯免報備明明只有通行方向、階數變更,涉及樓板開口變更

是中文或眼睛不好,可以自己把"各戶室內梯數量、型式、位置變更,涉及樓板開口變更。"這段加到公共樓梯去"

法條裡都說的很明白了"公共樓梯通行方向、階數變更,涉及樓板開口變更。"

你先搞清楚除了那17座不在蛋體的消失樓梯還有巨蛋裡位置變更的樓梯,這種會是"各戶室內梯"? 選擇性相信果然是沒有下限


你的引用正好證明會選擇性相信的是沒有下限的

明明a.公共樓梯只有"通行方向、階數變更,涉及樓板開口變更"是免報備事項

為何會有人把b.各戶室內梯裡的"位置變更"拿來說遠雄巨蛋的樓梯位置變更是免報備?

而且明明就是"除本表列舉事項外,其餘事項依建築法第39條規定辦理。"

...
所以遠雄的樓梯不適用那兩條本表列舉事項?要依39條辦理?表列ab項不是得併使用執照辦理變更設計?我如果信你乾脆跟你姓好了,亂扯一通你
舊 2016-07-14, 11:26 PM #167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DSKING離線中  
royfu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19
所以說除了去行政訴訟來判行政程序的輸贏對錯,乾脆一併辦變更,反正因為樓梯數量與位置問題,如遠熊所述,依法可於峻工後一併辦變更請使照,不如先辦變審查,安不安全,會不會過不就知道了,以止社會大眾疑慮,不然還是鬼打牆各自表訴,這與停工行政訴訟也不衝突,訴訟若贏,市府不也是要照賠停工損失

此文章於 2016-07-15 12:28 AM 被 royfu 編輯.
舊 2016-07-15, 12:20 AM #167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oyfu離線中  
salfonx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LDSKING
所以遠雄的樓梯不適用那兩條本表列舉事項?要依39條辦理?表列ab項不是得併使用執照辦理變更設計?我如果信你乾脆跟你姓好了,亂扯一通你

說到底就是拿出選擇性相信

表列a.b是有列才可以免報備併使用執照變更

a.公共樓梯通行方向、階數變更,涉及樓板開口變更。
b.各戶室內梯數量、型式、位置變更,涉及樓板開口變更。

大巨蛋那些位置變更跟園區內消失的樓梯除非是各戶室內梯才有可能符合b項

但是那些樓梯多的是跨越數層樓的樓梯,你是要選擇性的相信那些都是"各戶室內梯"而非"公共樓梯"?
舊 2016-07-15, 02:41 AM #1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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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離線中  
沒問題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引用:
作者royfu
所以說除了去行政訴訟來判行政程序的輸贏對錯,乾脆一併辦變更,反正因為樓梯數量與位置問題,如遠熊所述,依法可於峻工後一併辦變更請使照,不如先辦變審查,安不安全,會不會過不就知道了,以止社會大眾疑慮,不然還是鬼打牆各自表訴,這與停工行政訴訟也不衝突,訴訟若贏,市府不也是要照賠停工損失


先辦變更一定不正確…

不是說不合理,先辦變更就是說你認罪的意思。
以後會怎樣不知道…

政府是要來保障任何人的權益。不是自已帶頭扼殺任何人的權益。

如果先辦變更是對的,那市府不應該大動干戈演這場鬧劇。

今天的爭議是責任歸屬的問題,若完工後,將來發生任何事,究責是算在遠雄頭上。不是市府。

而算帳是算在大雄的頭上。所以,將來的遠雄一定不要這顆蛋。因為誰能再保證這個蛋會遇上什麼事。

而誰又能知道將來要發生什麼事,我為什麼要抱一個永遠的炸彈?

意思是說,以後的市府可以說賠錢了事。而大雄的企業就全數賠上去了。該坐牢的去坐牢。

而且將來的市府也可以找大雄的企業去賠。

這跟大雄說這蛋的安全無關,這跟到底會發生什麼事有關。

因為沒人知道會發生什麼事。

此文章於 2016-07-15 06:03 AM 被 沒問題 編輯.
舊 2016-07-15, 06:01 AM #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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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離線中  
沒問題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而我一再說明…

公安不等於工安…

七大要求不合法。問題是柯市府就是不爽,所以設一個局,說要趕工所以同意柱位變更,可是梁柱跟樓梯就跟著變更,所以現在反而背叛大雄說,是你自已私自變更,所以我要停工。

因為這個蛋不是弊案,柯市府自已下不了台。

而大雄所做的變更一定還是在原始設計中要求的安全規範裡,也在一定還在要求的安全之上。

只是現在這些是改不回來,而且,柯市府下一步就是要抹黑大雄。

仗義多從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版上有網有說的真好…

此文章於 2016-07-15 06:20 AM 被 沒問題 編輯.
舊 2016-07-15, 06:12 AM #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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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離線中  
LDSKI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說到底就是拿出選擇性相信

表列a.b是有列才可以免報備併使用執照變更

a.公共樓梯通行方向、階數變更,涉及樓板開口變更。
b.各戶室內梯數量、型式、位置變更,涉及樓板開口變更。

大巨蛋那些位置變更跟園區內消失的樓梯除非是各戶室內梯才有可能符合b項

但是那些樓梯多的是跨越數層樓的樓梯,你是要選擇性的相信那些都是"各戶室內梯"而非"公共樓梯"?
現在是詐騙集團的溫情喊話?要我選擇站在哪邊?不站在詐騙集團這邊就是選擇性相信?你覺得咧?

你這樣是要怎麼騙更多粉絲加入?所以前面就說了,回你就是看你猛跳針鬼打牆,等你有所本確定遠雄的梯是什麼梯再來嘴

我來告訴你遠雄的梯是什麼梯好了















..........天梯
舊 2016-07-15, 06:47 AM #1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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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離線中  
tacowave
*停權中*
 
tacowav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引用:
作者沒問題
而我一再說明…

公安不等於工安…

七大要求不合法。問題是柯市府就是不爽,所以設一個局,說要趕工所以同意柱位變更,可是梁柱跟樓梯就跟著變更,所以現在反而背叛大雄說,是你自已私自變更,所以我要停工。

因為這個蛋不是弊案,柯市府自已下不了台。

而大雄所做的變更一定還是在原始設計中要求的安全規範裡,也在一定還在要求的安全之上。

只是現在這些是改不回來,而且,柯市府下一步就是要抹黑大雄。

仗義多從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版上有網有說的真好…



白木柯同意變更柱位了? 那我雄拿出申請同意的資料來 一桿子敲死他阿?

另 你啥時候有大雄是白熊的錯覺? 法院認證都是假的?
舊 2016-07-15, 07:18 AM #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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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cowave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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