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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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對,除非證明有在國內賣,不能用這一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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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8, 07:06 PM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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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関内
文章: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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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差不多啦 人口販賣防制法 第31條(罰則) 意圖營利,利用不當債務約束或他人不能、不知或難以求助之處境,使人從事****易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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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8, 07:09 PM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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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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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只是旁觀啦,是AIT檢舉的,交保金五萬就知道是意思意思的,基本上涉案不深,最後會沒什麼事,可能連刑責都不會有。 像那個五十萬的就跑不掉,這個一看就知道,死定了 此文章於 2015-10-28 07:16 PM 被 KGB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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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8, 07:15 PM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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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0 您的住址: Usa
文章: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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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先別管美國爸爸了! 大家一定要集氣讓她安全下莊, 不然以後生活又少些樂子了, 您說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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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8, 07:17 PM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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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0 您的住址: Usa
文章: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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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可難說, 這集團客戶非富即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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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8, 07:23 PM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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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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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又知道了?難道你也是客戶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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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8, 07:28 PM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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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5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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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真的國內交保一般都不重,用金額看不太準, 前一陣子的假麵黑心廠商,月入九百萬,也才十萬就交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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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8, 07:30 PM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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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5 您的住址: 中華民國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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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8, 07:31 PM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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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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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過官司了還在講「保留法律追訴權」這種蠢話
所以到底是以證人身分配合司法調查,還是嫌疑人身分到案說明? 證人有五萬交保這種事嗎? 當初不也堅稱賣酒,連自己律師都被耍得團團轉,連議員都被拖下水說是議員教她說謊 此文章於 2015-10-28 07:37 PM 被 d61s 編輯. |
2015-10-28, 07:35 PM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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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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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前面不是說了嗎? 關鍵字:AIT 五十萬的那個就很正常(過高),五萬對一個被當局視為眼中釘的,被抓到有事保釋金會那麼少? 這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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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8, 07:43 PM
#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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