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
引用:
一、變更的部份並不在議約的範圍內。 二、不管是樓或蛋的主體本身也沒有擴建或增建。 三、性能審查的職權不在市府,而性能審查通過與否是在營建署。 四、就算要改善,也無法在片面全面停工下改善。 五、工期延宕是個爭議,可是合理的解決辦法卻不是市府自已擴權阻止。 六、消防疏散的問題還是營建署的職責。 八、現在兩方缺乏互信,而大雄堅持要以法律為執行的依據是合法合理的要求,也是正常的程序手段。 你若闖紅燈,你若有爭議,你還是有權、也只能去交通事故裁決所去聲請。 柯P當然可以不中飽私囊,但是自已無中生有生出來的爭議,誰曉得你是不是藉勢藉端的勒索?若真有什麼問題,市府的法務應該更知道要先怎麼做吧? 如果大雄一開始就不走程序,那你怎麼知道柯大市長下一步會玩什麼招?會不會變本加厲? 有人說到,大雄不變更,我可以單純解釋為,非得先確定你的要求範圍才能再跟你玩下一輪。 也可以說成是,一碼要先歸一碼,你得先說明你對大雄的指控或是你對蛋或樓的那一個部份有什麼疑義。 此文章於 2016-06-15 12:01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
||||||||
2016-06-15, 11:54 AM
#1141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
看到停工所以無法改善就知道又是抹黑的嘴砲
只要提出改善申請一樣可以施工的 更不要提依建築法提出停工令的主管機關本來就是市政府 其實遠雄只要願意照審核過的圖提出施工申請,市府其實能做的著力點不多 偏偏.... 此文章於 2016-06-15 12:00 PM 被 salfonxman 編輯. |
||
2016-06-15, 11:59 AM
#1142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
引用:
看到你就知道你只會跳針嘴炮。 |
|
2016-06-15, 12:00 PM
#1143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
引用:
又開始乖乖示範只靠嘴砲丟泥巴抹黑啦 |
|
2016-06-15, 12:02 PM
#1144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
引用:
又開始乖乖示範只靠單邊說詞就想要婊別人啦 今天你市府一停是全面停,而且一停就一年半。 一年半前,我皇還想暗渡陳倉直接讓大雄申請變更做實了工安的不實指控呢… 此文章於 2016-06-15 12:10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
|
2016-06-15, 12:04 PM
#1145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
引用:
靠說單邊說詞至少還是拿得出文件的單邊說詞 我也很想看到遠雄拿出些文件出來啊 比起從開始到現在都拿不出半點根據的事實,卻連靠嘴砲丟泥巴抹黑 |
|
2016-06-15, 12:10 PM
#1146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
引用:
比起從開始到現在都拿自已自認是事實的文件就想雞毛當令劍的人,還好太多了呢。 所以你現在承認你不能主張了嗎? 還是你又要龜縮回去把自已的話當做不是指控又不是宣稱? 既不是指控又不是宣稱?那不是屁話連篇嗎? 此文章於 2016-06-15 12:16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
|
2016-06-15, 12:14 PM
#1147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
引用:
你確定要公開宣稱自己的文字是屁話連篇嗎? |
|
2016-06-15, 12:18 PM
#1148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
引用:
你確定要公開宣稱自已的文字不是屁話連篇嗎? 所以又怎樣了?你解答了主張了沒?還沒嘛…還沒有解答你就屁話連篇的公開要別人承認自已的文字是屁話連篇的宣稱嗎?所以你又要乖乖示範自已很婊嗎? 此文章於 2016-06-15 12:25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
|
2016-06-15, 12:19 PM
#1149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
#1147 設下條件的又不是我
倒是設下條件卻老是婊到自己,然後怪別人表你 |
2016-06-15, 12:25 PM
#1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