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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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東星國賠官司最後和解經過惡補一下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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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9, 03:35 PM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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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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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搞清楚北市府有無認錯再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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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9, 03:48 PM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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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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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搞清楚法院對事情的判斷再說吧
和解裡用補償做名義不過是文字遊戲,真要補償,當年就可以給足補償金了,不必打到二審都輸了才慌慌張張的多加補償金 |
2016-05-29, 03:55 PM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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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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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清補償和賠償差異的人能說啥,叫文字遊戲!?
兩者差異可大了 |
2016-05-29, 04:04 PM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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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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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清處"和解"是兩方各取所需,受災戶要實質,市府要遮羞
還沒和解時的官司裡法院是怎麼看的? 而且市府真要補償,當年就可以給足補償金了,不必打到二審都輸了才慌慌張張的多加補償金 |
2016-05-29, 04:36 PM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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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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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資深"業界人士丟出東星大樓
是為了要說明市府有權管轄還是無權干涉? |
2016-05-29, 04:41 PM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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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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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市府如果要主張有權干涉,那日後所有的任何採購的圖面全要按遠雄案規格審查 把建築中心的工作全攬來做 我是怕別像前白副的護照案一樣,自己搞死自己 北市府有這麼多物力和人力搞全台北市的營建圖面審查嗎? 接著東星也可以順便再追加要求賠償 補償賠償兩頭賺,多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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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9, 04:54 PM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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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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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還是沒回答阿 依你資深業界人士的看法 市府到底有無管轄權呢?別顧左右而言他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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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9, 05:04 PM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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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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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星大樓倒的當年建築中心才正式立案
要達建築中心當市府的擋箭牌,也要有點時間觀念 |
2016-05-29, 05:13 PM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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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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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建築中心尚未出現時,北市府都主張沒有審查的責任,拒絕國賠 建築中心出來後反而有權有責大審特審 的確要有點時間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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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9, 05:29 PM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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