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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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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集會遊行的自由,安定社會秩序!!

2023-07-16 716凱道集會順利落幕 依往例粗估2萬多人
前立法委員黃國昌與網紅「館長」陳之漢,在今天下午2點舉辦「7月16上凱道,公平正義救台灣」遊行,活動到今天下午5時許順利落幕。
台北市警局為避免爭議,此次沒對外宣布群眾人數,但此次人潮有延伸至景福門周邊,警界人士私下認為人數可能約2萬人至2萬5千人不等,
目前轄區警方正在全力協助人潮疏散。

台北市警局指出,本次活動除部分團體表達不同意見外,活動平和結束,無特殊突發狀況;
另有關媒體報導凱道集會現場參加人數,北市警強調,並無對外宣布統計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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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3-07-16, 07:54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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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1 先別管太陽花,你聽過紅衫軍的無罪理由嗎?
「……此集會(紅衫軍)雖屬未經許可,且或有造成其他民眾之些許不便利,但其等訴求在當時確實引起許多民眾迴響,
且警方已能充分掌控此等情況,並未造成維持秩序之虞慮,又無任何明顯且立即之危險發生,
可見此等不便利,仍在民主社會人民所得以忍受之範圍,如前所述,國家自應予以尊重,給予其等表達意見之自由空間。」

──以上節錄自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九十六年矚易字第一號刑事判決(法官許泰誠、 陳君鳳、郭顏毓),
有關紅衫軍集會遊行被判無罪的理由

集會自由異於其他個人自由權之處,在於性質上屬多數人聚集共同行使。
因此,此項保障具有以下特質:

一、集會自由是由許多個人行動所構成,以集體的意思表達做為其外觀,
亦即,在集會中,個人意見已被統一化,個人行動也有所組織化。
因此,集會自由是同時保障個人表現自由及集體表現自由的表現形態之一。

二、集會自由的權利行使範圍以及影響層面極廣,尤其容易對公眾生活產生影響(如噪音、交通阻塞)。
因此,如何調整集會自由與其他諸如社會秩序、對立團體關係,即成為探討課題。

三、集會通常是為了對現存的統治體制、規範秩序或施政政策,表達不滿及反對,而產生的集體表達意見行動。
因此,即使多數人的行動必然容易影響公眾生活利益與秩序,但也不能因而對集會自由,
予以過當的規制,導致集會自由的保障空洞化。

四、集會是個人與他人交換意見,形成自我思想與共同意志,最直接且有效的手段(無須透過第三者傳播)。
因此,政治意見上的少數者、以及社會生活的弱勢者,在報導機關無法達到傳播多元化資訊,
以及形成有力輿論的機能時,即有權聚集相同意見者,向政府及社會展現受忽略的聲音。

民主國家的政府需要民意的監督制衡,平常時期國民透過媒體(電視、收音機、報紙)
評論、利益團體的遊說、街頭的遊行抗議,都是正常的表達方式。

但是,如果許多主要媒體受到特定政黨、財團、外國勢力壟斷,資本家與國會議員及政府官員之間,存在著充分有效的接觸溝通管道,
唯獨升斗小民、弱勢團體,往往成為被忽視的一群。

此時,街頭的示威抗議,即成為必要不可或缺的民意表達方式。
民主國家都如此,何況是尚未建立民主法治的國家,示威抗議更是具有的特殊意義。

回顧民主憲政國家的發展過程,政治愈上軌道,政策愈獲民意支持,電視輿論與傳播媒體都能充分反映民意,
隨時可以對政府形成輿論壓力的情況下,示威抗議自然會消失。

換言之,「示威抗議」是一黨獨裁、媒體被封鎖獨佔下的必然產物
否則,忙於工作追求幸福生活的人民,沒有必要以這種自我犧牲的方式來制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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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3-07-17, 07:39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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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9 滋擾罪移送6年增10倍 藍:社維法打壓陳抗
內政部統計,近六年警方援引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滋擾罪」移送案例暴增十倍,其中不乏許多案例針對民眾陳情抗議事件。
有遭移送者質疑,是因為大法官已宣告集會遊行法「緊急行集會遊行申請須採許可制」違憲,蔡政府才另外找法條對付「路過」的抗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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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3-07-19, 08:22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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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1 參加「還路於民」遊行遭酸爆 余爸爸氣炸:終於領教側翼的厲害

台南3歲余姓女童的爸爸,20日專程北上參加「還路於民」大遊行,未料在網路上被酸民酸爆,
余爸爸氣得於21日凌晨在臉書發文,他說他本人是「泛綠」,也沒有要選舉做政治人物,
只是很單純希望政府能尊重行人路權,讓女兒的憾事不要再發生,但酸民的酸言酸語,讓他看了「差點吐血」!

余爸爸指出:「從台北開回台南一趟,我的政黨人設變化無窮,剛剛看了各媒體報導底下的留言差點吐血,
藍的酸民說我自己選的政府怪誰,綠的酸民說我一定是國民黨的人,死也不相信我是泛綠的,
今天終於領教到側翼的厲害了(藍綠都有)」。

余志祥在20日開車返回台南時,他也在臉書PO文表示:「再次謝謝關心行人議題的所有人,
不管您是政府官員還是民意代表或者只是平凡的老百姓,都謝謝你們,也請您們繼續監督政府,
要請他們兌現今天在現場所說的話,遊行結束不代表真的結束,這只是一個開端,
一個為了台灣道路改革的開始,也謝謝今天冒著大雨參與的所有人,您們大家都很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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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3-08-21, 06:08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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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8 林右昌:自願報備制集遊法草案 6月送部務會議審查

林右昌說明,集會遊行法修法案之前有送至第9屆立法院,但因為屆期不續審而被送回。
黃國昌大聲打斷質疑,「這是蔡英文跳票的解釋嗎?」並詢問林右昌在擔任民進黨副秘書長時,是否認為集遊法有違憲之虞。
林右昌答詢說,集會遊行應隨著民主政治的進步做改善,他認為這點方向是一致的。

針對修法進度,林右昌表示,由於之前相關會議因疫情緩了一下,其實有在進行,
目前採行自願報備制的「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有在研擬,預計今年6月會送部務會議審查。

黃國昌接著又質疑,林右昌是在告訴大家,蔡英文政府「跳票」的理由是因為疫情,
林右昌連忙反駁,要求黃「不要貼標籤」,並重申草案6月將送部務會議審查,是有進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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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4-03-19, 12:23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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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 「抗議道交條例修惡」集會活動明舉行 立法院周邊將交管

台北市濟南路一段立法院前,明(23)日(星期六)下午1時至晚間6時,
將舉辦「抗議道交條例修惡」集會遊行活動,屆時將進行交通管制,籲請民眾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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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4-03-22, 05:57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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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2 台權會南辦講座 南方觀點看集會遊行

《集會遊行法》明定集會遊行所在地的警察分局是主管機關,
但公民團體認為應提高層級至內政部、地方政府或另設特別委員會。
而禁制區規範沒有隨著民主化而減少,在2002年修正時還增加總統官邸、副總統官邸、各國或國際組織駐台機構等。
王曦也透過不同時期的案例點出,雖然經歷政黨輪替,但《集會遊行法》一直是當權者謹慎以對的議題。

在問答與討論時間,眾人談到台北市的集會遊行多,所以警察也更暸解、熟悉如何處理、如何與公民團體互動,
然而其他縣市的警察和公務人員不一定有相關經驗或訓練。
這也顯示公務員、警察和司法系統養成納入「人權」觀念的重要性;
不過王曦直言,其實已有越來越多基層員警不再以「敵我」觀點看待公民團體,然而真正擁有指揮權和決策權的卻是高層,
基層員警則要承擔第一線責任和接受高密度教育訓練,如何讓人權理念層層深化值得持續思考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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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4-09-02, 10:32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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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1 有關群眾於集會遊行禁制區舉辦活動相關說明

有關群眾於本轄臺北地檢署前舉辦活動,因活動舉辦地點屬集會遊行法第6條所列之禁制區範圍,
除經禁制區主管機關核准外,無法依規定申請集會;
惟依據「偶發性及緊急性集會遊行處理原則」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之精神,警方尊重群眾表達言論之自由。

為維護臺北地方檢察署及法院機關安全,避免影響案件偵審過程,中正第一分局調派必要之警力於現場執行機關安全維護;
另經請示臺北地檢署檢察官,為免引發抗爭,原則採柔性處理,如有脫序行為則依法究辦。
中正第一分局依集會遊行法第26條規定,公平合理考量人民集會權利與其他法益之均衡維護,
已針對活動主持人李逸明實施2次書面勸導;
惟李民本日仍持續動員舉辦活動,故由分局長張嘉煌於9月1日10時5分第一次舉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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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4-09-07, 07:08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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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秋鬥遭警方舉牌警告 再掀《集遊法》爭議

《集遊法》自動員戡亂時期訂立,因法條有限制人民言論自由的疑慮,至今已提案修法四十多次以上,但多以朝野無法達成共識收場。
近期台灣民眾黨再次提出修正草案,希望重新檢討此法的核心規範。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林佳和表示:
「集會遊行法誕生在臺灣民主極度不成熟的時期,所以它充斥了非常多從近代眼光看來已不合時宜的規定。」
他認為越是自由民主的國家,應盡量避免事中的追緝,更不要事前的許可。

《集遊法》第八條規定,集會遊行需要事前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第四條則指出「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
也就是說,主管機關能審查人民的政治言論,並能夠藉此剝奪人民集會的自由,
對此,大法官解釋,若審查涉及集會遊行的言論、內容,便違反憲法。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王曦分享實務狀況,
「台北市其實也不是完全沒有發生過,因為言論或者是因為拿不到其中某些文件,所以沒辦法拿到集會遊行許可這件事。」
他認為現行《集遊法》具有言論自由遭事前審查的嫌疑。

另外,政府為保障國家重要機關的安全,也規劃了許多禁止集會遊行的區域,
包括總統府、法院、司法院、國際機場等地區。
《集遊法》在這些建築物周圍劃定300公尺的安全區域,相當於30部公車的長度,
民眾無法接近此區表達訴求,導致傳遞意見困難重重。
此次秋鬥遊行總指揮林子文即表示:
「像我們這次申請的遊行其實也有碰到一些阻礙,中正一分局因為我們經過的地方正好對面是官邸,所以就不予核准。」
林佳和認為理論上不應設置禁制區,他建議政府應具體定義集會遊行中不可逾越的紅線。

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指出:
「國家應該要朝報備制修法,因為只要我們沒有修法,就代表我們仍然把這個允許不允許(集會遊行)的權利交給政府與國家。」
近年來,《集遊法》爭議不斷,對於法律究竟是用來限制還是保障人民集會言論自由,仍待朝野與人民共同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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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4-12-17, 09:09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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