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9 教育部長放行大罷免滲透校園之背後沒說的爭議與雙標
教育部長對大罷免滲透校園強行解釋成「言論自由的公民活動」而大開綠燈,
引發社會質疑若此例一開則未來校園恐變成各黨積極伸手劃分勢力範圍的政治戰場。
況且依據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2條,
當中規定「
政黨及任何人懸掛或豎立標語、看板、旗幟、布條等競選或罷免廣告物應具名,
並不得於學校懸掛或豎立之」,
注意這裡是寫「任何人」(所以不能用學生身分享有豁免權),試問鄭部長在發言前有審慎看過這法條嗎?
如果有自稱「公民」的學生在校園懸掛無具名的罷免宣傳物,難道沒有適法性爭議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