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擬列信和黃志祥黃永光、黃敏華、黃永龍為「具政治影響力者」 若成事須每年申報與外國政治組織關係 (11:40)
新加坡政府引用《防止外來干預法》,計劃將信和集團主席黃志祥及三名子女黃永光、黃敏華及黃永龍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本報正向信和集團查詢。
根據新加坡內政部昨(7日)公布,四人去年向內政部轄下外國關係與政治信息披露註冊處申報,他們是外國立法機構或政治團體成員。當局考慮四人申報身分後,認為應按《防止外來干預(對應措施)法》將四人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並在昨日同日知會四人當局計劃。公報又提及,四人均為新加坡公民(Singaporeans)。一旦落實的話,四人需要每年申報收取1萬新加坡元以上政治捐款,及與外國政治組織或立法機構關係。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97%9C%E4%BF%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