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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her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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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20
引用:
作者GOLDHAN
懶得吐槽你了

檢察官10/11去醫院逼供

被爆料痛斥後 才在10/22 新聞稿把當天列為訊問

另一天沒列為詢問但提及要求認罪跟減刑條件

怎麼沒列入紀錄,為什麼都要假借視察搞這種小動作

為什麼都要逃避必須錄影規定 選在保外就醫不適時搞私底下行為

然後過去5年裡,除了這次去醫院視察外,你猜猜還有幾次去醫院視察?
答案是0次,不是只有北檢0次喔,是全台的檢察官的醫院視察次數在這之前的5年內0次視察
舊 2025-03-19, 11:18 AM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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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herhah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