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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it Crab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淡水跟北投之間
文章: 2,734
引用:
作者Earstorm-5
那你要想辦法去確認他們該繳到什麼程度才公平啊! 而不是他們繳了然後說濫用.

既然知道我說的沒錯, 那你就該把矛頭對準真正有資格可以大量濫用的那群人.
多國籍者且在國外要回來濫用, 機票還有時間(工作延續性)等代價, 說真的, 很低嗎?

多想想吧~ 而且如果是住台灣多國籍者, 不是有什麼183天規範? 不就是台灣正常類別?
那他們純粹因為身分就算是濫用, 那也太過分了吧?

你的邏輯中的漏洞就是住哪裡, 住多久. 理論上你在中國工作, 台灣兩地跑, 應該會注意到.
===


目前就是無解啊...XD
除非哪天全世界稅務系統大聯網外加AI查稅系統才能讓這些跨國高收入者無所遁形。
(也許還可以順便解決政治人物的隱形多重國籍或是“裸官”問題)
不然他們只要在台灣沒有挂職對台灣政府而言他們就是無收入者只需要交基本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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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網友提供的篡改猴script, 可惜失效了
舊 2025-03-18, 10:58 P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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