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慈庸指出,第一,事實面,《陸海空軍刑法》,自1929年起實施,至今從未廢除,軍法一直存在;《軍事審判法》2013年三讀通過的結果,是軍人涉及刑事案件在非戰時回歸一般法院去做審理。
現在是戰時?
洪慈庸再指,第二,當年的修法,是因為從威權時期以降,檢審不分與人權侵害不斷,已經累積了過多的冤案,卻從來沒有進行過有效的檢討。這其實與「軍隊管理現代化」是在同樣的趨勢之下發生的,目的之一,也包含是體質強健提升戰力。
威權復辟?
洪慈庸說,第三,就她對現有資訊的了解,賴清德的宣布,在於「收買、洩密、滲透」的共諜案件,並與檢調司法機關協力處理「軍事犯罪」,尚不包含一般普通刑事案件。如果是涉及到外國軍事和情報力量介入、涉及我國重要國家安全,有重大的正當性和必要性,那未來也必須清楚框架軍事審判的適用範圍。
黑熊沈接受境外勢力資助該納入軍法審判適用範圍
洪慈庸再說,第四,依她的了解,為了呼應當年修法的理由,此刻也會有配套的討論,包含,訂定軍事法官條例,軍事法院、軍事檢察署組織法等,但過往詬病的權力結構,包含「官官相護」問題如何解決?會不會因此與目的背道而馳?這仍是需要被解決的疑慮。
國防布
另外柯建銘當年說軍事審判違憲,聽牠在放屁
中華民國憲法第 9 條:「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
除非像親中麟中國鵬曹白賊廢物柯建銘赴中投資虧損和中國人士有不正常關係才需要納入軍事審判範圍
反正賴皮要打擊共諜軍事犯罪嘛,通通軍審關到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