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包:
網紅情侶靠當Youtuber名利雙收,由於年輕不懂事,
所以營收、稅務及公司設立,基於信任(未來岳母)全權交給女方媽媽一手打理,
去年網紅情侶分手,而原本創立頻道的男方被淨身出戶,
除了每個月3~5萬元固定薪資,過去十年光告分潤、代言費、工商等,
粗估應該有數千萬,男方1塊錢都拿不到。
影片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OZWQgtqps4
這好像是華人通病,什麼事先講『情』,
害怕把錢的事情講明傷感情,所以法、理總是擺最後,
等到被銃康想反擊時,才發覺自己法理都站不住腳。
看的出來對方是老江湖,一舉一動都是白紙黑字照法律來,
男方現在發覺不對勁才來反擊,個人覺得沒什麼勝率,
大概是用雞蛋砸石頭的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