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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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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50
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果然...殺人未遂改教唆傷害罪及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

全案經檢方複訊,認定王大陸涉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第29條第1項、
第277條第1項教唆傷害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第1項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等
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因刺向法院聲押禁見,
但最終法官裁定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305/2920046.htm

引用:
藝人王大陸昨(4日)因傷害罪被帶回調查,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不過今(5日)早法官裁定以500萬元交保。而根據檢方聲押理由,王大陸除涉犯教唆傷害罪外,還違反個資法,以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其中使公務員登載不實部分,正是王大陸閃兵一案,檢方將追究他演戲裝病、「欺騙」醫生登載病歷文書的過程及行為。

而根據檢方聲押理由中,王大陸涉犯的其中一條罪「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也就是偽造文書罪嫌,正與其閃兵一案有關。據了解,王大陸並未拿到可以申請複驗徵兵體位的醫療證明,而檢方以此罪嫌要來追究他演戲裝病


「王大陸並未拿到可以申請複驗徵兵體位的醫療證明」這什麼意思?
沒拿到醫療證明不就是醫生沒被騙?
而且沒複驗,為什麼可以辦免役?
 
舊 2025-03-06, 12:51 PM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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