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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868
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那就看你們爲什麽覺得陳前校長的説法可以接受了...
土條說如果曹董用公司的錢還個人債務,聯電股東可以告他侵占背信,
這個前提其實是建立在有捐的情況下,
而且聯合報昨天下午應該已經發現風向不對提出下臺階替清大緩頰了。
【重磅快評】曹董可以信口開河 清大卻不能胡言亂語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576371)
但是...順著這條思路的導向會發現一個問題,那就是如果真的是未捐的情況下,
曹董的問題很大,但是清大的問題難道就不大?
陳前校長現在可以說他在2011演講的時候未查證一語帶過,
但是如果真的要深究瀆職背信也來自己認領一條吧...
當時是誰告訴他曹董已經捐了?
好,如果是曹董那方的人告訴他的,他也是被騙的,
那當年清大的財務難道也全都是死人還是糊塗蛋嗎?
從沈君山到現在這麽多年的歷任校長跟財務長是誰該扛這個長期...

一下說是賭債,巴拉巴拉不能.....,
一下又是長期未主張債權,巴拉巴拉責任.....,
語無倫次

至於"聯合報昨天下午應該已經發現風向不對提出下臺階替清大緩頰了"
這篇連結報導,你怎麼會有這結論,閱讀理解力?
舊 2025-02-28, 09:16 AM #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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