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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豆布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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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豆布妖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8
引用:
作者惡蟲
收費的法源是行政命令。
行政命令由行政機關依法制定,而主管的NCC是採委員會制,需要經過委員開會決議。

像文中所說的 "先請主管機關先對這件事情做出決議,而在還沒做出來之前,就可以先暫緩"

那主管機關都能做 "決議" 這件事, 並在 "決議" 之前先暫緩
那也表示主管機關可以 "駁回" 不同意執行, 不是嗎? 為什麼一定要 NCC 開會討論
還是他的上級主管機關只能同意或暫緩, 不能說不因為NCC最大, 那還是上級主管機關嗎
舊 2025-02-10, 11:06 PM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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