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OLDHAN
沒錯,既然 只是依據民眾提供的報關資料進行書面審查
第一個人網購 A 滑鼠,提供的相關資訊你就可以建立好資料庫了
下一個人 報關進口自用A滑鼠時,系統就應該要能自動比對到 並放行了
現在報關都資訊化了,連基本的系統比對都沒有
蠢到一樣的事 做好幾次 然後喊吃不消人太少 根本就公帑小偷
還好意思收莫名其妙的審查費用,戶政機關辦個身分證弄東弄西,申請戶口謄本核對一堆資料,都只收1-200了。
NCC 看個基本的參數文件,每件要收750還真敢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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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還是有一個小問題, 很多電子產品都會玩小改版或是後期COSTDOWN換料,
甚至一開始就玩混料發貨,有些產品就算型號名稱一樣其實關鍵零件是不同的,
(也有可能臺版跟國際版用料不同)理論上是不是應該全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