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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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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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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snow
另外我個人覺得這個民法1138 1144 似乎要修一下. 因為大S媽真的半毛錢都沒分到.
卑字拿掉即可.

有兒女的情況,父母當然拿不到。

若分配給父母,父母未來會分配給你的兄弟姊妹,這不合理。

你把卑拿掉,祖父母都可以分配了,你的錢最後會給到叔伯姑姑去,這是你要的?
舊 2025-02-06, 10:38 AM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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