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權分立和五權分立
立法不能夠干涉行政權、司法權
一個民主國家
是按照憲法治國,如果違反了憲法,人民也可以上法院告他違反憲法
法院是獨立的
會按照憲法判決違憲
每個人都得遵循法院的判決
所以立法擴權.違反憲政體制是不能成立的
當然
立法院可以發動倒閣.甚至趕總統下台
重新大選與修憲
甚至設立新台灣憲法
腐敗爛等人敢嗎
總統副總統罷免 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規定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
須先在立法院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
提出罷免案成立之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