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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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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根據標案,立法院預算不過,行政院終止合約,締約另一方不得請求賠償。

可以合理相信,就已經使用的服務部分,行政院仍須設法支付費用。
但是後續既然預算沒過,行政院自然應當終止,否則的話因此衍生的後續費用,誰來支付?

尤其手語老師請聽障人協會派人,那算是弱勢團體,在明知道錢可能無法支付的情況下,怎麼可以去欺負這些弱勢團體?
舊 2025-01-24, 08:50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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