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惡蟲
針對本案的部分:
押不押人是由法官決定,跟民進黨有什麼關係?
檢察官基於案件需要聲請羈押,也不是民進黨去申請的,為什麼你會認為這是民進黨的決定?
再說了,關於本案,已經有一堆人做了起訴書的分析,你還困在那張Excel表上嗎?
從地院至高院的各三次裁定,都對犯罪嫌疑重大沒有疑問,僅在是否有羈押必要上面爭執,結果你還是沒有辦法理解?
看不出來你是有那邊比較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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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3 上班時同事全�**禲A原來是去開黨務會議!教授解密法院如何變「國民黨開的」
從解嚴前的黨外抗爭到今日的藍綠對壘,「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這句話始終在民間流傳。
1997 年許水德一句「法院也是執政黨的」,更是讓司法體系偏藍的印象根深蒂固。
台師大副教授劉恆妏以檔案研究指出,中華民國司法體系的國民黨化自訓政時期開始,
從南京、重慶一路延伸到臺北,大量的司法人員成為黨員,國民黨當局也經常以個人管道介入特定案件。
2011 年《法官法》立法,明定「法官於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政治團體及其活動,任職前已參加政黨、政治團體者,應退出之。」
隔年的退黨統計顯示,法院體系約有 ¼ 為黨員,檢察體系約有 ⅕ 為黨員。至此,黨化司法才得到進一步的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