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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P 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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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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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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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rmit Crab
不能入監(關), 但是可以羈押.

台灣高等法院: 羈押 (https://tph.judicial.gov.tw/tw/cp-2...-d7681-051.html)

(二) 審判中不得逾3月,延長羈押期間,每次不得逾2月,得延長次數如下:

所犯最重本刑為10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者,第一、二審以3次為限,第三審以1次為限。

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逾有期徒刑10年者,第一審、第二審以六次為限,
第三審以一次為限(刑事妥速審判法第5條第2項參照)。

我的理解,當然還要專業的來解釋
[羈押]是要審判[中]檢方申請 法院裁定才能押
但目前已經[停止審判]所以不算審判[中]
再加上高從起訴到一審都沒被[羈押]
所以關不到她...
另外我的發言只針對高的案子而已,並不是通案..
舊 2025-01-04, 01:41 PM #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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