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高虹安詐46萬助理費 北院今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
瀏覽單個文章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以前因為曾正仁等多名重大案件被告逃亡海外的影響,所以法務部曾研擬過,引進一審判決有罪即裁定羈押的制度,俾使有罪判決的被告難以透過上訴的機會逃亡海外。
不過後來因為這樣的作法影響太大,最後並沒有正式把法案送出,所以我國至今為止,並沒有一審有罪即羈押的制度。
2025-01-04, 12:54 PM #
436
惡蟲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惡蟲
查詢惡蟲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惡蟲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