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高虹安詐46萬助理費 北院今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
瀏覽單個文章
M.T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9
台灣應該要導入法官亂判審核機制
只要事後確定是檢察官或法院亂判就必須究責
只看黨意,隨便亂判的這群人
都應該都該負起亂搞的責任
2025-01-03, 10:59 AM #
427
M.T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M.T
查詢M.T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M.T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