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reeStorm
1500萬元之賄賂的事,北檢Q&A...有扯上黃33喔,相信黃33當證人時,應該有被問到這部分吧...
黃33真的有收到這個訊息嗎? 證人的話,應該可以出來講吧,還是白党眾現在己經在CAll 33詢問了?...
然後,「威京小沈,已給過」是什麼意思?
京華城案己給過;還是,錢己給過? 還是柯屁想當老沈小弟,己給過? 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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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這兩件事相差了一年多嗎
檢調說2022年11月沈在某工地 可能是動工儀式當眾給了柯1500萬現金
然後用2023年底的簡訊來佐證
用點大腦也知道 2023很可能是指競選募款 比較合理的情境是要募款
2023都卸任了 難道柯黃還有辦法索賄
反正青鳥好騙
整個查完後 更覺得柯比民進黨果然清廉多了
整個人都你掏光 查了4個月 只能拿210萬政治獻金硬坳說是索賄
至於木可那些我就懶得講了,很多根本就是作帳的問題
講白點這些本來就都是他的競選基金政治獻金 根本沒影響到公眾利益
說眾望侵占政治獻金 然後又說眾望的相關人背信 用公司的錢去支付競選團隊費用
我是不懂會計啦 但很明顯的 這些看起來比較像是一群沒經驗的人再亂搞帳務
講來講去 實際上的花費如果都還在競選跟黨務的範圍內 誰會去care
我只想知道查柯的帳務查了4個月 所有相關人都問遍了 連只是單純捐政治獻金的商人都要被傳訊過去關切 這樣的標準為何只有用到柯身上
林秉樞身上幾千萬來自綠營的資金,為何就用與該案無關自動切斷關聯
88會館給綠營的一堆錢跟財務使用就是正常的借貸
鄭文燦半小時籌出上千萬的不當來源都沒下文
所有綠營的都能完美止血 只有柯文哲的無限上綱 羅織罪名 每條款項都無限往上找
調查過程完美的全部洩漏給媒體 然後傳訊一次就說 沒洩漏情事
拿國家司法公正信做了最醜陋的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