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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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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47
會議紀錄明明寫法令依據是都市計畫法第 24 條。
檢調說違背都市更新條例( 下稱都更條例)、
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下稱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
然後都市計畫委員會的外聘委員沒有一個是共犯?
那報告是怎麼生出來的?



舊 2024-12-26, 06:01 PM #1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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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