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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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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dry2002
msnow
CPAP 三代

京華城案圖利部分:

這些簽呈附件應該都被列為證據的一部分了,相信到時開庭過程就可以看到。


柯霸氣:「我話說完,誰贊成,誰反對?」(設計對白)

PG FB嚎喪:「我深信他不知道簽公展文會有罪,若知道簽下去就是五年以上的牢獄之災,怎麼會簽呢?」(真實對白)

氣氣氣!...


引用:
Q1: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明知違法」?
A:柯文哲多次親自參與都發局所舉辦之論壇,且都更市政為其任內自豪政績之一,其明白知悉京華城為大型基地再開發,不符合都更法令,無法適用任何都更方案;復經前都發局局長林洲民明確告知及提醒,京華城不符合都更條件。被告柯文哲於核准京華城案送公展時,該簽呈所附都設科及都更處公務、都委會眾委員之反對意見,均明確指出京華城案非屬都更案件,依都更法令拿取容積獎勵於法未合等情事,足證柯文哲已明知該簽呈記載京華城案要以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等都更獎勵項目,「準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取得容積獎勵等文字,均屬違法。
舊 2024-12-26, 01:58 PM #1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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