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338/8429819
為杜絕「民間自救」,民進黨五年前修改刑法,美其名「國安五法」之一,說如未獲政府授權私下與大陸和外國政府有約定,即可能遭判刑、罰款。
賴政府並未「授權」台北市政府營救一貫道信眾,若蔣萬安真的開口,獲對岸同意放人,豈非成了「違法嫌犯」?
ps.
中國人都在台北了,塔綠班為什麼不自己去懇求放人?還要透過蔣萬安...
塔綠班也可以把中國人給抓起來,交換人質...
說到交換人質,樓上有一個從chinese香港來的狗東西狗雜碎狗太監...
自稱為諜報人員
可以註銷他的身份證,推出去交換那個一貫道道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