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金聖怨嘆
霸凌難以入罪,但攤開過往經費使用紀錄總可找到問題...
很好,當年你視中低階人員如螻蟻,恣意輾壓,現在也被
層峰視做螻蟻,坐牢收押,很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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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官相護阿,可以做出『目的良善』報告,出了人命還不移送調查,共犯結構超大
小老百姓撞到闖紅燈的人,都還要請檢察官調查確認有沒有罪,有背景的官員就是不一樣,還有人護航通則列外
高檢署講的
Q:霸凌可能構成的刑事責任為何? 會霸凌別人就是有人撐腰,沒人敢移送調查,被害人如果懂法律,忍耐一陣子霸凌,可以搜證的東西真的不少
一送出去一大條,人都敢亂欺負,錢當然敢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