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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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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引用:
作者Dz6810
台中地檢署無論有意無意.
這次事故都難辭其咎,
又不是綁票勒贖對人質性命相關有時效性,
這種經濟犯罪為什麼要對一位女嫌犯(證人),
凌晨偵訊到三點?
建議立委(怕調查局與監委已不再可信)可以責令台中地檢署,
把最近二十年凌晨偵訊的案例列表,
是不是有第二個經濟犯罪凌晨偵訊的案例?
如果這是唯一特例,
其內情就昭然若揭.


https://reurl.cc/ZZbyEa

地檢署大型專案,最後以檢察官複訊終結,到凌晨是家常便飯。
全國地檢皆如是,不是只有台中而已,台中最多就是專案次數多。

這次專案被告是她的男友,她似乎還是證人身分。
應該就她的部分在過零時前已經訊問完畢,後面是在等她的男友吧。

哦,對了,立委是沒有權力「責令」地檢署的。
舊 2024-12-07, 10:32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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