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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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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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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snow
我們知道程序上有問題嘛
只是市長這樣的反應多數人也無法接受

所以我才假設要是盧媽去此間國小演講, 然後那小孩拿著球棒k他一頓, 此時警察要按照SOP警局應該核發通知書要家長陪小六學生做筆錄較合理來處理是嗎?

那再著, 要那個小學生拿著球棒亂k人, 同學跑給他追嘛沒話說, 那師長是否可以壓制? 還是要"奪棒" ? 且保証自身不會被告, 退休金不會不見, 工作不會不保, 新聞不會被炎上? 換做是你再怎麼懂法律也是把這個燙手山芉丟給警察處理吧.


十二歲的小孩是有多大力氣?學校裡沒有成年人可以阻止,必須要動到警察到場才能處理?


本件報警是在事發的隔天,本身已不符合現行犯的規定,所以警察並沒有逕行帶走小孩的權力。
如果是在事件發生的當下,當然可以當場制止,真的要有發生那微乎其微的,全校大人都沒辦法制止一個十二歲小孩的話,那要叫警察當然是沒有問題的。

只是恐怕所有人都會好奇,什麼情況下制止不了一個小孩?
     
      
舊 2024-12-03, 02:56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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