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懲戒權]對於子女管教的父母之權利與義務!?
瀏覽單個文章
超軼絕塵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0
引用:
作者
polor
2024-12-02 小6生拿「樂樂棒」揮老師遭報警帶走做筆錄 盧秀燕爆氣狂飆:痛心嚴懲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72622
)
台中市一間國小遭議員踢爆,今年3月底,一名六年級學生在體育課疑有違反秩序的行為,
與老師發生爭執,手裡拿著軟式樂樂球棒揮舞打到老師,引發老師極度不滿,隔天學生道歉後,
老師竟直接打電話報警,員警在老師、家長未陪同下,進入校園將學生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
並移送少年法庭,校長在質詢時表示,是警方逕自把學生帶走,引起台中市長盧秀燕勃然大怒,當場打斷校長發言痛批,要求教育局嚴懲嚴辦。
https://i.imgur.com/p2FHLo2l.jpeg
---------
處置未成年人違犯秩序的行為是教育從業人員的工作項目嗎?
有些小學生的壞根本不是這些不食人間煙火大官能知道的
到底是老師沒肚量還是這小6的一直都很荒唐只有學校裡這些老師 同學知道
有時候像這樣鬧上議會鬧上媒體根本變成表演舞台
政客衡量各方輿論輕重押立場表態而已
2024-12-02, 03:53 PM #
30
超軼絕塵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超軼絕塵
查詢超軼絕塵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超軼絕塵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