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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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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您的住址: Republic of Chunghwa (ROC)
文章: 80
引用:
作者oversky.
澳州和台灣不是有簽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
都避免雙重課稅了,
為什麼還需要要資料?
是我被法規名稱誤導了嗎?

這法規是有提到資訊交換。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Y0040005

引用: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

因為你劃錯重點

1.細看條文,除了個人工作所得與不動產買賣,雙方政府都可以課稅,只是有設限比例。
2.不在條文上的列表之收入,比如買賣股票獲利等,那就不好意思,雙方都可以課稅。
3.看看站友在本討論的養小孩補助,澳洲華人稱為牛奶金,在澳洲申請是會看父母雙方所得來決定可以領多少,這邊也要填寫海外收入,台灣政府這邊應該就直接排除澳洲這邊海外工作所得,如台澳連姻,澳洲爸爸或媽媽的收入不會被算在排富條款。
4.回到本文健保,不少在澳洲打工受傷...等台灣人,一出事沒有海外保險,如果可以移動,都是會想辦法回台灣後續治療,你去做有風險的高收入,收入沒分台灣健保,出事要台灣健保作後續接手,合理嗎?明明台灣就跟很多國家簽了租稅資訊交換協議,但海外工作所得就不納入健保收費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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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是提醒自己在台灣不要被無良商人當肥羊宰。
騙創投的訣竅不在你的企劃多漂亮,在你能不能騙進第一個大咖投你,只要有一個頂峰大咖投你,其他創投就會無腦搶了。而頂峰大咖真的那麼聰明睿智眼光準確嗎?才怪,他是靠一個成功的投資抵掉二十個看走眼的失敗而已。
舊 2024-11-26, 10:32 A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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