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rstorm-5
我養小孩沒想過要領$, 至今也沒申請, 不論哪一邊國家我都沒申請.
=> 或許合格可以在北美申請這輔助但不合我自己的要求, 我要求更高, 是有愛才做.
(一堆文件, 我懶得叫對方簽署, 跑一堆流程, 不值得我低聲下氣, 或麻煩我父母)
已經搬了, 小木屋有了, 規劃整修中.
我說的不是你是否被排掉, 而是這個邏輯上的平等問題的錯誤, 台灣最大的問題.
(你有什麼好唉的, 我負責+負責過, 看是要嚴格算還是輕鬆算, 2~5個, 你生幾個?)
也別說你送出國比較貴, 讀什麼學校我還不能說自己能做到的, 但我也出國了.
而這就是我要告訴你的另一個思想誤區, 有沒有生小孩有啥關係? 重點是"有養小孩."
你說對吧? (不然你找人來跟我生啊! 我就沒辦法, 我是蚯蚓嗎? 上帝都要造2個人了)
所以換言之, 你的思想剛好可以借用, 我會賭爛有生旦沒有養的人, 跟我嗆聲.
你有生, 但邏輯錯誤了.
至於遇到啥,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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