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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復保制度」擬12/23全面廢止 長期旅外也要繳健保費
「停復保制度」擬12/23全面廢止 長期旅外也要繳健保費
2024-11-22 13:07 聯合報/ 記者
李青縈/台北即時報導
原本出國超過2年的國人會遭到移籍,並且被退出健保,必須返台、恢復國籍等待6個月後,才可重新加保。衛福部預計在今日傍晚公布預告健保施行細則;據了解,目前會朝向全面廢止停復保方向處理,並且會有過渡條款,已經停保者不會追溯保費,等入國再復保。
前一名女子因長期在海外,因而辦理停保,但因為短期回台探親,被健保署追討保費,因而提行政訴訟卻敗訴,卻也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在2022年底時判決,健保的停復保雖沒有違憲,但是施行細則缺乏法律明確授權以及法律保留原則,相關條文會判決公告2年後,也就是今年12月23日失效。
當時衛福部有兩方向解決,一個是不修健保法,取消停復保制度;另一個是把停復保制度納入健保法母法修法,並且研議特定族群可以停復保,如因公出國、遠洋漁船工作者等。
據了解,目前衛福部規畫,全面廢止停復保制度,沒有特殊身分等例外處理,並且增加過度條款,已經停保者不會追溯保費,等到回國再加保。根據統計近五年停保人數約為13.5萬人,目前有效停保人數21.3萬人。
現行健保停復保規定為,如有短期再出國的需求,必須先復保滿3個月才能再次申請停保,且這3個月期間需正常繳納保費。若出國未滿6個月就返台,則必須註銷原有的停保紀錄,並補繳停保期間的所有保費,此情況將視同未曾辦理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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